亚光股份:公司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查股网  2025-04-30  亚光股份(603282)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603282证券简称:亚光股份公告编号:2025-017

浙江亚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235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浙江亚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数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如自议案通过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或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发生变动的,则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现金分红总金额,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方案无需再次提交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

月修订)》第

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4年

日,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02,038,483.06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11,463,442.00元,根据《公司章程》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后,截至2024年

日,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566,107,834.37元。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股派发现金红利

2.35元(含税),以截至2025年

日公司总股本133,820,000股扣除公司证券回购专用账户1,374,700股后的

132,445,300股为基数测算,公司拟派发的现金红利总金额为31,124,645.5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为19,655,228.00元,现金分红和股份回购金额合计50,779,873.50元,占本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49.77%。其中,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并注销的回购(以下简称回购并注销)金额为0元,现金分红和回购并注销金额合计31,124,645.50元,占本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0.50%,本年度公司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如自议案通过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或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发生变动的,则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现金分红总金额,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方案无需再次提交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是否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项目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31,124,645.5089,659,400.000
回购注销总额(元)0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102,038,483.06161,418,998.35167,597,875.29
本年度末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元)152,421,390.83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120,784,045.5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143,685,118.9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D)是否低于5000万元
现金分红比例(%)84.06%
现金分红比例(E)是否低于30%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注:公司于2023年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上市后的首个完整会计年度为2024年度。公司分别于2023年

月,2024年

月向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全体股东分派了2023年半年度、2023年年度现金分红。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公司于2025年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审议结果:

票同意、

票反对、

票弃权,并同意将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二)监事会意见公司于2025年

日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审议结果:

票同意、

票反对、

票弃权。监事会认为:公司提出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总体的经营情况、未来发展资金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亚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