赛腾股份: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授予事项的核查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苏州赛腾精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公司章程》等规定,苏州赛腾精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安排相关事项进行了审核,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人员名单与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苏州赛腾精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中规定的激励对象相符。
2、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符合《苏州赛腾精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3、公司和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经成就。
4、董事会确定的授予日为2023年9月7日,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苏州赛腾精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中关于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2023年9月7日,并同意向符合授予条件的213名激励对象授予988.70万股限制性股票。
监事:别远峰、马文浩、孙权
日期:2023年9月7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