赛腾股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查股网  2024-04-30  赛腾股份(603283)公司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众华所”)的前身是 1985 年成立的上海社科院会计师事务所,于 2013 年经财政部等部门批准转制成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众华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嘉定工业区叶城路 1630 号 5 幢 1088 室。众华所自 1993年起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具有丰富的证券服务业务经验。上年度末合伙人 65 人,上年度末注册会计师 351 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150 人。

众华所 2023年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为人民币58,278.95万元,审计业务收入为人民币45,825.20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人民币15,981.91万元。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2023年3月27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23年 4月17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 2023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众华所担任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公司独立董事就前述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2023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众华所已经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众华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3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众华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众华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职责情况

审计委员会通过对会计师事务所的资质条件、执业记录、质量管理水平、工作方案、人力及其他资源配备、信息安全管理、风险承担能力水平、审计费用报价等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和审查。

2023年12月15日,审计委员会通过会议形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进行审前沟通,对2023 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确保工作安排是合理的,积极保障公司年审工作的正常运行。

2024年3月29日,审计委员会通过会议形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工作沟通会议,对2023年度审计调整事项、审计结论、专门委会关注事项进行沟通。审计委员会成员听取了众华所关于公司审计内容相关调整事项、审计过程中重点关注问题及审计报告的出具情况等的汇报。

2024年4月2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章程》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众华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众华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众华所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3年年报审计工作,审

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苏州赛腾精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年4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