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天味业: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佛山市海天调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佛山市海天调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6.60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股本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扣除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1,690,500,144.89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3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扣除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除回购账户上已回购股份外,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6.60元(含税)。截至本报告披露之日,公司总股本5,560,600,544股,公司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数量14,520,010股,以此计算拟派发现金红利的股本基数为5,546,080,534股,拟派发现金红利3,660,413,152.44元(含税)。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第八条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要约方式回购股份的,当年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视同现金分红金额,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公司2023年度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股份回购并支付现金对价249,997,787.72元(含交易费用),2023年度以上述两种方式合计现金分红金额为3,910,410,940.16元。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69.50%。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4月26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的议案,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根据公司未来的资金需要、公司发展阶段等因素综合考虑制定,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产生影响。
特此公告。
佛山市海天调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