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瑞机器: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回复等申请文件更新的提示性公告
泰瑞机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
回复等申请文件更新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泰瑞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23年12月11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出具的《关于泰瑞机器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上证上审(再融资)〔2023〕764号)(以下简称“《问询函》”)。上交所审核机构对公司提交的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并形成了第二轮问询问题。
公司收到审核问询函后,会同相关中介机构结合公司情况就审核问询函中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和逐项落实,并按照相关要求对回复内容进行了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19日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泰瑞机器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审核二轮问询函的回复报告》及相关文件。
近日,根据上交所的进一步审核意见,公司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上述审核问询函回复内容进行了进一步补充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泰瑞机器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审核二轮问询函的回复报告(修订稿)》及相关文件。
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尚需通过上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做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通过上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做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泰瑞机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