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瑞机器: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泰瑞机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泰瑞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3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决定终止实施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1,077,621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29,429.88 万元变更为人民币29,322.12 万元,总股本由 29,429.88万股变更为29,322.12万股。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关于终止实施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将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包括: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
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申报的具体方式如下: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浙江省杭州钱塘区白杨街道银海街417号
2、申报时间:2024年10月30日起45天内(工作日8:00-12:00,13:00-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3、联系人: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4、电话:0571-86733393
5、邮箱:securities@tederic-cn.com
6、以信函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以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收到文件日为准,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泰瑞机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