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水务: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持续督导》等有关规定,作为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合水务”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保荐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人”)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及意见如下: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973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联合水务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2,322,061股,并于2023年3月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380,898,543股增加至423,220,604股,其中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为380,898,543股,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为42,322,061股。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数量为87,621,016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20.70%,全部为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所涉股东数量为
名,分别为UWHoldingsLimited和宁波衡联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前述股份的锁定期为自公司A股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
个月,现锁定期即将届满,将于2024年3月27日起上市流通。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限售股形成后,公司未发生因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等事项导致股本数量变化的情形。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根据《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UWHoldingsLimited和宁波衡联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作出如下承诺:
“
、自发行人本次发行及上市之日起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在本次发行及上市前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要求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同时,自本企业取得发行人股份之日起
个月内,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要求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本单位持续看好公司业务前景,全力支持公司发展。在锁定期届满后,本企业拟减持股票的,将认真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在股票锁定期满后逐步减持;减持价格根据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但减持价格亦应遵守本次发行其他各项承诺。本企业减持公司股票时,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本单位持有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在解除锁定后减持股份时包括但不限于减持方式、减持比例、股份变动申报工作等事宜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4、如未履行上述承诺,本企业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本企业违反上述承诺,则违反承诺所取得的收益将依法归发行人所有。”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本次申请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股东均严格履行了上述限售承诺,不存在未履行相关承诺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对上述股东不存在违法违规担保情况。
四、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总数为87,621,016股,均为首次公开发行限
售股,无战略配售股份,所涉股东数量为2名,分别为UWHoldingsLimited和宁波衡联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二)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4年3月27日
(三)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有限售股数量(股) | 持有限售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本次上市流通数量(股) | 剩余限售股数量(股) |
1 | UWHoldingsLimited | 65,845,601 | 15.56 | 65,845,601 | 0 |
2 | 宁波衡联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1,775,415 | 5.15 | 21,775,415 | 0 |
合计 | 87,621,016 | 20.70 | 87,621,016 | 0 |
(四)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表
序号 | 限售股类型 | 本次上市流通数量(股) |
1 | 首发限售股 | 87,621,016 |
合计 | - | 87,621,016 |
五、股本变动结构表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表所示:
类别 |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前 | 变动数 |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后 |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 380,898,543 | -87,621,016 | 293,277,527 |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 42,322,061 | 87,621,016 | 129,943,077 |
股份合计 | 423,220,604 | 0 | 423,220,604 |
六、保荐人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认为:联合水务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等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有关规则和股东承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关于本次限售股份解禁的相关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保荐人对联合水务本次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此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王哲 | 斯宇迪 |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