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水务: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查股网  2024-03-29  联合水务(603291)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603291 证券简称:联合水务 公告编号:2024-015

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3月28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遵义路100号虹桥南丰城B座16楼公司

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13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380,923,543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90.0059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俞伟景先生主持,会议以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并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符合《公司法》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场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公司董事会秘书许行志先生出席本次会议,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380,903,24399.994620,3000.005400

2、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
A股380,903,24399.994620,3000.005400

3、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380,903,24399.994620,3000.005400

4、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380,903,24399.994620,3000.005400

5、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380,903,24399.994620,3000.005400

6、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380,903,24399.994620,3000.005400

7、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380,903,24399.994620,3000.005400

8、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380,903,24399.994620,3000.005400

9、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380,903,24399.994620,3000.005400

10、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380,903,24399.994620,3000.005400

11、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关于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制度>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380,903,24399.994620,3000.005400

(二)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审议的议案1-4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审议通过。本次审议的议案5-11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1/2以上审议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方晓杰、胡涵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审议的议案、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9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