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水务: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5月2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刘猛先生为公司执行总裁的议案》《关于聘任许行志先生为公司副总裁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一)聘任刘猛先生为公司执行总裁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经公司总裁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同意聘任刘猛先生为公司执行总裁,不再担任公司常务副总裁。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期限届满之日止。简历详见附件。
(二)聘任许行志先生为公司副总裁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经公司总裁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同意聘任许行志先生为公司副总裁。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期限届满之日止。简历详见附件。
二、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意见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意见如下:提名委员会对刘猛先生、许行志先生的教育背景、任职经历等任职资格认真审核,认为刘猛先生、许行志先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
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36个月内未受
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通报批评,不存在其他违法违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能够胜任公司相应岗位的职责要求。公司董事会关于聘任刘猛先生为公司执行总裁、聘任许行志先生为公司副总裁的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权益的情形,提名合法、有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特此公告。
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21日
附件: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刘猛先生,197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美国认证项目管理专业人士。1994年7月至2000年5月任中国化学工程第七建设有限公司项目经理助理、商务经理;2000年5月至2002年6月任都江堰拉法基水泥有限公司合同主管;2002年6月至2003年5月任路易斯·伯杰集团公司安徽淮河污染治理项目技术援助项目部项目副经理;2003年6月至2004年6月担任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业务开发部经理;2004年7月至2006年8月任宿迁银控自来水有限公司董事;2006年10月至2020年7月任United WaterCorporation高级副总裁;2006年9月至2015年5月任宿迁银控自来水有限公司监事;2014年11月至今任United Water Corporation董事;2015年6月至2020年7月任宿迁银控自来水有限公司董事;2020年8月至今任联合水务董事;2020年8月至2024年5月历任联合水务高级副总裁、常务副总裁;2024年5月至今任联合水务执行总裁。截至目前,刘猛先生间接持有公司股份8,446,901股。刘猛先生作为有限合伙人持有宁波衡联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宁波衡联”)38.756%的合伙份额,并持有宁波衡联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宁波辨和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35%的股权,刘猛先生担任公司控股股东United Water Corporation董事,除前述情况外,刘猛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许行志先生,198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2011年4月至2015年2月任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分析师;2015年3月至2016年4月任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经理;2016年5月至2019年11月任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2019年12月进入宿迁银控自来水有限公司工作;2020年8月至今任联合水务董事会秘书,2024年5月至今任联合水务副总裁。
截至目前,许行志先生间接持有公司股份388,473股。许行志先生除作为有限合伙人持有宁波衡联1.784%的合伙份额外,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