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水务: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股网  2024-08-29  联合水务(603291)公司公告

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8月23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8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俞伟景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与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半年度的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之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5元(含税)。以截至目前总股本423,220,604股测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4,812,721.14元(含税),占公司2024年半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17.83%。本次分配不送红股,不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对于上市公司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符合《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及现金分红条件。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同意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的盈利情况和资金需求状况,在符合相关条件及分红上限的前提下全权办理中期利润分配相关事宜,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无需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9)。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舆情管理及应对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舆情管理及应对制度(2024年8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半年度评估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半年度评估报告》(公告编号:2024-050)。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