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勤技术: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华勤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持续督导现场检查报告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华勤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持续督导现场检查报告上海证券交易所: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华勤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340号)核准,华勤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勤技术”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72,425,241股,发行价格为每股80.8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85,195.95万元,扣除发行费用约12,127.59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573,068.36万元。本次发行证券已于2023年8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或“保荐机构”)担任华勤技术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持续督导期间为2023年8月8日至2025年12月31日。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中金公司于2024年3月6日至2024年3月7日对华勤技术2023年度的规范运行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现将本次检查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次现场检查的基本情况
(一)现场检查时间
2024年3月6日至2024年3月7日
(二)现场检查人员
中金公司:徐石晏、赵欢、萧佳儒、陈迟、李怡明
(三)现场检查内容
公司治理及内部控制、信息披露情况、独立性、与关联方的资金往来、募资资金使用情况、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公司经营状况等。
(四)现场检查手段
1、与上市公司管理层及证券事务有关人员访谈沟通;
2、查看公司主要生产经营场所;
3、查阅公司2023年度信息披露文件,内控制度文件,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以下简称“三会”)文件,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及重大对外投资等相关资料;
4、查阅公司2023年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对账单、募集资金使用台账等资料。
二、针对现场检查事项逐项发表的意见
(一)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情况
保荐机构查阅了公司的公司章程、三会议事规则,收集了公司2023年以来三会相关会议通知、决议和记录等资料,核对了公司相关公告,查阅了公司其他内控制度,并与公司管理层及有关人员进行访谈沟通。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截至本现场检查报告出具日,华勤技术的公司章程和公司治理制度完备、合规;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能够按照法律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要求履行责任;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制度能够有效执行;公司三会运作情况良好,历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信息披露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查阅了公司信息披露制度、三会会议文件及相关资料,核对了公司相关公告,并与公司管理层及有关人员进行访谈沟通。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截至本现场检查报告出具日,公司真实、准确、完整地披
露了公司信息,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符合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
(三)公司的独立性以及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查阅了上市公司的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文件,收集了公司2023年以来召开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会议文件等资料,查阅了公司关联方清单及重大合同台账,核查了资金往来的账务情况,并与公司管理层及有关人员进行访谈沟通。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截至本现场检查报告出具日,公司资产完整,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独立性良好,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四)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与公司管理层及有关人员进行访谈沟通,审阅了公司关于募集资金的相关内部控制制度,查阅了公司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的凭证、合同、银行对账单、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等,核查了与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存放相关的三会记录和公告。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截至本现场检查报告出具日,公司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使用进行管理,募集资金均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并已分别与专户开立银行及保荐机构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查阅了公司章程、关联交易制度、对外担保制度、对外投资制度等内部控制制度,查阅了公司2023年以来召开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会议文件及重大合同、企业信用报告、公司公告等资料,并与公司管理层及有关人员进行了访谈沟通。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截至本现场检查报告出具日,公司不存在违规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及重大对外投资情况。
(六)经营状况
现场检查人员查看了公司主要生产经营场所,查阅了2023年以来公司财务报表等财务资料,并通过公开信息查阅了同行业上市公司的相关经营情况,了解近期行业及市场变化情况。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截至本现场检查报告出具日,公司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业务正常运转,公司经营状况良好。
(七)保荐人认为应予以现场检查的其他事项
无。
三、提请上市公司注意的事项及建议
(一)继续严格执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制度,确保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二)继续严格强化内部募集资金使用规范,加强内部管理,确保募集资金按照规范存放及使用。
四、上市公司是否存在《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规定应向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事项
保荐机构经核查后认为,本持续督导期间内,公司不存在《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应当向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事项。
五、上市公司及其他中介机构的配合情况
保荐机构本次现场检查过程中,公司及其他中介机构积极进行配合,为本次现场检查提供了有力支持。
六、现场检查结论
经现场检查,保荐机构认为:截至本现场检查报告出具日,华勤技术在公司治理及内部控制、信息披露情况、独立性、与关联方的资金往来、募资资金使用情况、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等重要方面的运作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特此报告。
(本页无正文,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华勤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持续督导现场检查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赵欢 徐石晏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