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新光学:关于公司收到土地征用通知的公告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收到土地征用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关于土地征用通知的具体情况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了宁波市镇海区九龙湖镇人民政府的《关于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土地征用通知》,具体内容如下:
根据镇海区新一轮总体规划要求,你公司位于宁波市镇海区九龙湖镇长石村孙陆工业区的用地将被征用,前期已完成预评估,此次征用实施单位为镇海区九龙湖镇人民政府。九龙湖镇人民政府将根据你公司整体搬迁情况,本着支持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发展的角度,对征用事项依相关政策进行补偿。请你公司据此情况,妥善安排好产业布局调整,并积极配合镇海区九龙湖镇人民政府做好后续相关工作。
二、相关资产情况说明
此次列入土地征用范围的地块位于九龙湖镇长石村孙陆工业区,土地面积为12,754.00平方米,收购土地范围内,地上建筑物的总建筑面积为8,892.3平方米,土地使用权的相关信息如下:
权证编号 | 被征用土地位置 | 土地面积 |
甬国用(2014)第0601781号 | 九龙湖镇长石村孙陆工业区 | 12,754.00平方米 |
三、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将与镇海区九龙湖镇人民政府协商征用方案,及时履行相关决策程
序。
2、此次被征用地块为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凯麦分公司的厂房,土地征用事项有利于盘活公司现有资产,优化资产结构,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目标,该地块征用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3、在具体征用方案明确前,公司尚不能估计此事项对公司经营利润的影响程度。
四、风险提示
1、公司土地征用事项尚未形成明确的正式方案,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因素。
2、公司将根据土地征用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并进行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