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新光学: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http://ddx.gubit.cn  2023-07-15  永新光学(603297)公司公告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证券代码:603297

二〇二三年七月二十一日

目 录

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 2

二、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 4

三、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 6议案一:《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 6

议案二:《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 7

议案三:《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 8

议案四:《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11

议案五:《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14

议案六:《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的议案》 ...... 16

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会议时间:2023年7月21日下午14:30会议地点:浙江省宁波高新区木槿路169号公司会议室主持人:联席董事长毛磊

(一) 与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资料;股东(或股东代表)同时递交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等)

(二)主持人宣布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开始

(三)会议主持人宣布出席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人数及所持有的表决权股份总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并同时宣布参加现场会议的其他人员

(四)提议现场会议的一名计票人、两名监票人

(五)董事会秘书宣读《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六)审议会议议案:

议案一:《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议案二:《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议案三:《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议案四:《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议案五:《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议案六:《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的议案》

(七)股东(或股东代表)发言

(八)股东(或股东代表)记名投票表决上述议案

(九)统计现场投票表决情况

(十)主持人宣读表决结果及股东大会决议

(十一)见证律师宣读股东大会见证意见

(十二)签署会议记录及会议决议

(十三)主持人宣布本次会议结束

二、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大会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特制定会议须知如下:

一、股东大会设秘书处,具体负责大会有关程序方面的事宜。

二、股东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各项权利。

三、股东要求在股东大会发言,应当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向大会秘书处登记。股东发言时,应当首先自我介绍并报告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发言主题应与会议议题相关。在股东大会召开过程中,股东临时要求发言或就有关问题提出质询时,应当先向大会秘书处报告,经大会主持人许可,方可发言或提出问题。每位股东的发言时间不超过5分钟,公司董事会成员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认真负责、有针对性地集中回答股东的问题。

四、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大会现场表决采用投票方式。股东以其所持有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针对议案一至议案三,股东在投票表决时,应在表决单中每项议案下设的“同意”、“反对”、“弃权”三项中任选一项,并以打“√”表示,不选或多选,则该项表决视为“弃权”。

针对议案四至议案六,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在选举董事、监事时实行累积投票制,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六、股东参加股东大会,应当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权

益,不得扰乱大会的正常秩序。

七、公司聘请的执业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见证意见。

三、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议案一:

《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

案》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管理人员和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有效提升员工团队凝聚力和企业核心竞争力,有效地将股东、公司和员工三方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拟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总计72.80万股,涉及的标的股票种类为人民币A股普通股,其中,首次授予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61.80万股,预留11.00万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7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公告编号:2023-035)及《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21日

议案二:

《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

案》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为了保证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7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7月21日

议案三: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

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为了具体实施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下本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

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本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激励对象参与本激励计划的资格和条件,确定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数量及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限制性股票授予前,将激励对象放弃认购的限制性股票份额调整到预留部分或在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和调整或直接调减;

5、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授予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等;

6、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解除限售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7、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是否可以解除限售;

8、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解除限售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解除限售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

9、授权董事会办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事宜;

10、授权董事会确定本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授予数量、授予价格和授予日等全部事宜;

11、授权董事会决定本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办理已身故的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及相关的补偿和继承事宜,终止本激励计划、修改《公司章程》以及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等;

12、授权董事会签署、执行、修改、终止任何与本激励计划有关的协议和其他相关协议;

13、授权董事会对本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激励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4、授权董事会实施本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二、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包含增资、减资等情形);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三、提请股东大会为本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收款银行、会计师、律师、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四、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激励计划有效期一致。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激励

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联席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7月21日

议案四:

《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已于近期届满,现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选举新一届董事会,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将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6名。根据股东提名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第七届董事会同意提名曹其东、毛磊、曹志欣、江建军、李凌、薛志伟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7月21日

附件: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个人简历

曹其东,男,1951年出生,中国香港居民,硕士学历,第十三届全国政协委员。曾任香港港龙航空有限公司董事,深圳永新印染厂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现任永新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永新光电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长,群兴有限公司董事,香港上海总会理事长等。2007年3月起任公司董事长。

毛磊,男,196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硕士学历,教授级高级工程师,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曾任南京江南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产品主办设计员、公司办公室副主任、总工程师。1997年进入公司,现任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联席董事长、总经理兼技术总监,并担任君禾泵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南京波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宁波伏尔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宁波新芝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

曹志欣,男,1986年出生,中国香港居民,本科学历。曾任永新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助理。现任永新光电实业有限公司董事、董事总经理,溢倡(上海)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南京尼康江南光学仪器有限公司董事,汇勤投资管理(亚洲)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等。2013年6月至2021年9月任公司董事,2021年9月起任公司副董事长。

江建军,男,1967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硕士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宁波港北仑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宁波港北仑股份有限公司矿石分公司经理、副总裁、董事会秘书,宁波港集团有限公司工程技术部部长,太仓武港码头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现任宁兴集团(宁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董事,宁兴(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党委委员,宁波市国际贸易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2022年1月起任公司董事。

李凌,男,196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硕士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宁波科宁达工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宁波市镇海区区委常委、区委组织部部长。现任宁波电子信息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总裁,宁波恒兴伟业电子有限公司董事长,宁波市电子工业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等。2004年1月起任公司董事。

薛志伟,男,1961年出生,中国香港居民,硕士学历。曾任香港3C公司总经理助理,香港南洋针织集团销售部经理、生产部经理,南京江南永新光学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南京江南永新光学有限公司副董事长,2015年6月起任公司董事。

议案五:

《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已于近期届满,现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选举新一届董事会,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将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根据董事会推荐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第七届董事会提名陈世挺、闫国庆、陈建荣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21日

附件:独立董事候选人个人简历

附件:

独立董事候选人个人简历

陈世挺,男,1970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高级会计师。曾任职于宁波米利电子有限公司财务部,中国工商银行北仑支行会计科,1996 年至今任职于宁波中瑞税务师事务所,现任宁波中瑞税务师事务所副董事长。2016年11月至2022年3月任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11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

闫国庆,男,1960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曾任沈阳市对外经济贸易企管处副总经理、沈阳市外经贸委国际经济贸易研究所副所长、沈阳市辽中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浙江万里学院副校长兼研究院院长。现任宁波海上丝绸之路研究院首席专家、三江购物俱乐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贝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宁波艾克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8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

陈建荣,男,196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硕士学历,曾任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兼总裁助理及宁波宜科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2020年7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

议案六:

《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的议案》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将已近期届满,现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选举新一届监事会,公司第八届监事会将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非职工监事2名。根据公司股东提名,第七届监事会同意提名周辉、杨波为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7月21日

附件:非职工监事候选人个人简历

附件:

非职工监事候选人个人简历

周辉,男,198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曾任宁波正源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团总支书记;宁波开欣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宁波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有企业专职监事(二级);宁波宁兴(集团)有限公司纪检审计部经理。现任宁兴集团(宁波)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投资部总经理,宁波市益力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宁波京甬进出口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杨波,男,197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硕士学历,高级会计师, 获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税务师、总会计师(CFO)资格。曾任浙江中宁硅业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现任宁波电子信息集团有限公司财务审计部经理。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