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新光学: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20日以电子邮件及专人送达方式发出了关于召开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2023年8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周辉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过充分讨论,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并通过《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并通过《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52。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8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