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新光学:关于修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公告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13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为规范公司选聘(含续聘、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提高审计工作和财务信息的质量,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特此公告。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15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