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新光学: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查股网  2024-04-04  永新光学(603297)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603297 证券简称:永新光学 公告编号:2024-012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加茂资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加茂资讯”)共持有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 866,42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779%。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加茂资讯计划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自本次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合计减持数量不超300,000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270%(若此期间公司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减持股份数、股权比例将相应进行调整)。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身份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加茂资讯技术有限公司5%以下股东866,4230.779%IPO前取得:666,479股 其他方式取得:199,944股(为通过公司2018年度权益分派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股东过去12个月内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减持数量 (股)减持比例减持期间减持价格区间 (元/股)前期减持计划披露日期
加茂资讯技术有限公司81,1000.073%2022/12/28~ 2023/6/2885.05-100.582022年12月23日
加茂资讯技术有限公司300,0000.270%2023/7/6~2024/1/687.330-93.0062023年7月1日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东名称计划减持数量(股)计划减持比例减持方式竞价交易减持期间减持合理价格区间拟减持股份来源拟减持原因
加茂资讯技术有限公司不超过:300,000股不超过:0.270%竞价交易减持,不超过:300,000股 大宗交易减持,不超过:300,000股2024/4/11~2024/7/11按市场价格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发行的股份及上市后资本公积转增股份自身资金需求

说明:

1、加茂资讯计划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自本次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合计减持数量不超过300,000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270%。

2、若此期间公司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减持股份数、股权比例将相应进行调整。

3、预披露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停牌情形的,实际开始减持的时间根据停牌时间相应顺延。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相关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及加茂资讯承诺,股东加茂资讯就股份锁定相关事宜承诺如下: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若减持股份,将于减持前三个交易日告知公司,并予以公告。若未履行公告程序,该次减持所得收入将归公司所有。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减持计划系加茂资讯根据自身资金需求自主决定,在减持期间,加茂资讯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选择是否实施以及如何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减持的数量和价格存在不确定性。加茂资讯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系正常减持行为,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股份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不得减持股份的情形。

2、相关股东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以及相应承诺的要求,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4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