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新光学: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确认
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文件和制度的规定,结合目前经济环境、公司所处地区、行业和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公司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进行了确认,并拟定了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逐项审议了《关于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上述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逐项审议通过,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作为利益相关方,在审议涉及本人薪酬事项时均回避了表决,并将《关于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逐项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确认情况
根据公司经营规模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等实际情况,结合公司实际业绩情况,2025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如下:
| 姓名 | 职务 | 任职状态 | 税前报酬总额(万元) |
| 曹其东 | 董事长 | 现任 | 0.00 |
| 毛磊 | 联席董事长、总经理 | 现任 | 56.15 |
| 曹志欣 | 副董事长 | 现任 | 0.00 |
| 江建军 | 董事 | 现任 | 0.00 |
| 李凌 | 董事 | 现任 | 0.00 |
| 薛志伟 | 董事 | 离任 | 0.00 |
| 徐祖伟 | 职工董事 | 现任 | 3.30 |
| 陈世挺 | 独立董事 | 现任 | 6.00 |
| 陈建荣 | 独立董事 | 现任 | 6.00 |
| 彭新敏 | 独立董事 | 现任 | 0.00 |
| 沈文光 | 副总经理 | 现任 | 46.25 |
| 林广靠 | 副总经理 | 现任 | 45.31 |
| 崔志英 | 副总经理 | 现任 | 47.08 |
| 毛昊阳 | 副总经理 | 现任 | 49.12 |
| 奚静鹏 | 董事会秘书 | 现任 | 48.63 |
| 毛凤莉 | 财务负责人 | 现任 | 31.49 |
注:以上报酬总额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职工福利费和各项保险费、公积金等,未包含获得的股份支付金额。上述人员薪酬为在2025年任期内的薪酬金额。
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
(一)适用对象
公司的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三)董事薪酬方案
1、非独立董事
公司董事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者,按照所担任的管理职务领取薪酬,未担任管理职务的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基本薪酬结合行业薪酬水平、岗位职责、个人能力和履职情况确定,按月发放。
绩效薪酬以公司年度经营业绩为基础,与公司经营绩效相挂钩,根据年度经营考核指标及专项考核指标的实际完成状况确定,根据考核结果发放,其中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
2、独立董事
公司独立董事彭新敏不在公司领取薪酬,其余独立董事津贴为6万元/年(税前)。独立董事津贴按月平均发放,无须考核。
(四)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
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基本薪酬结合行业薪酬水平、岗位职责、个人能力和履职情况确定,按月发放。绩效薪酬以公司年度经营业绩为基础,与公司经营绩效相挂钩,根据年度经营考核指标及专项考核指标的实际完成状况确定,根据考核结果发放,其中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
(五)其他规定
1、上述薪酬、津贴均为税前金额,其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公司代扣代缴。
2、上述薪酬方案可根据行业状况及公司实际经营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3、董事薪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逐项审议通过后生效。
特此公告。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