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盐井神: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查股网  2024-05-16  苏盐井神(603299)公司公告

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股票代码:603299

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5月23日

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参会须知

为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保障股东在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期间依法行使权利,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须知:

一、请按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通知(2024年

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公布的时间和登记方法办理参加会议手续,证明文件不齐或手续不全的,谢绝参会。

二、公司设立股东大会办事处,具体负责大会有关各项事宜。

三、股东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同时也应履行法定义务,自觉维护会场秩序,尊重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进入会场后,请关闭手机或调至静音状态。

四、会议审议阶段,要求发言的股东应向股东大会办事处申请,股东提问的内容应围绕股东大会的主要议案,经股东大会主持人许可后方可发言,每位股东发言时间一般不超过五分钟。

五、本次会议采取现场与网络相结合的投票表决方式,网络投票的投票时间、表决方式、注意事项等事项可参见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六、未经公司董事会同意,任何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进行摄像、录音、拍照。如有违反,会务组人员有权加以制止。

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5月23日下午14:00(会议签到时间为13:25-13:55)

二、会议地点江苏省淮安市淮安区海棠大道18号公司10楼会议室。

三、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东及股东代表;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四、主持人董事长:吴旭峰

五、会议议程

(一)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介绍参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董事、监事;列席会议的高级管理人员和律师。

(二)主持人向大会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及其代表的股份数。

(三)审议内容

-2-序号

序号内容
1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

2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4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2023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及2024年预算编制报告
6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7关于2023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8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8.01与江苏省盐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控制企业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8.02与江苏华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9关于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102024年度投资计划
1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2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本次会议还将听取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四)参会股东及股东代表发言及提问

(五)现场表决

1.推举计票人、监票人;

2.投票表决;

3.休会(统计投票表决结果);

4.主持人宣布表决结果。

(六)宣读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七)签署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和会议记录

(八)律师发表见证意见

(九)宣布现场会议结束

议案一

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3年,公司董事会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履职尽责,审慎履行股东大会赋予的职责权利,认真执行股东大会决议,规范运作、科学决策,努力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有效保证公司全年各项目标任务的实现,积极推动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现将2023年度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工作总结

2023年,公司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克服了复杂多变的市场环境,取得了殊为不易的发展成绩,延续了稳中向好的发展势头。

一是生产经营指标创历史新高。公司上下紧密围绕高产优产任务,通过全体职工的共同努力,全面超额完成各项生产经营任务。全年累计生产盐及盐化产品846.15万吨,累计销售各类产品860.87万吨,均创历史新高。主要经营指标中营收、利润保持较高水平。稳健增长的规模效应不断放大,稳中提质的经营效益持续提升,为企业高质量发展奠定了坚实的物质基础。

二是“盐+储能”产业体系加速发展。坚持把构建“盐+储能”产业格局作为企业高质量发展第一要务,持续实施一批强链、

延链、补链项目。张兴储气库项目一期(一阶段)注气排卤顺利完成72小时试运行,累计注井天然气545.62万方,取得连通井原创技术工程化应用重大成果,实现了储气库从0至1的突破。与国信集团、淮安产业投资公司组建江苏国信苏盐储能发电有限公司,合作推进500MW盐穴压气储能项目,入股江苏新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推进300万吨制盐项目、120万吨制碱项目前期工作,纯碱项目已完成备案。常溧盐业配送中心主体工程基本结束。盐城盐业储备物流中心开工建设。

三是科研攻关能力显著增强。积极开展基础研究、技术攻关、新品研发、科研管理等工作,全年累计申请专利42件,授权专利12件,实现大幅增长。参与制定国标、行标8项,获省级行业协会科技进步奖4项,取得市级及以上科技创新成果7项。依托江苏省盐化工循环经济技术研究院(省重点实验室),开展了“钠离子电池级纯碱产品研究”“盐钙系统产品质量提升”等年度生产难题攻关7项,推动了“盐碱钙循环经济”产业链延伸,提升了企业竞争力。完成食盐及盐生活品开发10项。瑞丰公司、淮盐矿业获批高新技术企业,瑞洪公司、瑞达公司等两家公司顺利通过了高企再次认定。

四是安质环管理水平有效提升。加强生产单位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开展消防、燃气和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三大行动,推进生产企业二级安全标准化、批发企业三级安全标准化和班组安全标准化创建工作,一分公司、瑞丰公司通过了非煤矿山二级安全标准化审核。实施“智慧叉车保险+科技”项目、发货环

节智能AI项目,本质安全管理水平持续提升。加强质量管理,食盐一次交验合格率100%,主要采购物资入库合格率100%。开展QC攻关活动,《提高碘盐合格率》课题获“亚洲质量改进案例”三等奖。实施环保提升项目,完成了灰渣库收尘技改、氯化钙除尘升级治理等一批环境质量提升项目,环境质量不断优化。

五是综合治理能力持续改善。建成全流程招标与采购管理系统,推进试点物流竞价工作,单个运输标的比预算节约20%。加强“两金”管理,严防资金风险。积极开展内控审计,对12家单位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有效提高内控制度执行效果。印发《合规管理行动提升方案》,加强合同管理,三项法律审核率达100%。研究确定合作商负面行为单位清单,有效防控经营管理风险。进一步深化薪酬体系改革,坚持发展成果与职工共享,年度职工平均工资总额增长7.4%。加大人才招引力度,通过社会化招聘145名实用型人才,市场化引进5名成熟型人才。

六是合规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健全合规管理制度体系。在内控制度基础上践行“大合规”体系建设,将条线管理向全流程管控转变,促进现行制度的有效融合,进一步增强管理协同效应。强化合规风险防控。职能部门定期对制度执行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各单位组织开展自查、抽查,针对发现的问题形成整改清单,及时加以整改。落实重大事项法律审核制度,发挥合规审查职能,开展经营风险、廉洁风险、安全检查等各类风险排查活动。举办安全知识竞赛、专题教育知识竞赛、参加国

资网络培训,提升全员合规素养。公司合规管理工作在省国资委检查评估中取得优良成绩。

七是品牌宣传活动亮点纷呈。深入开展“品牌点亮”等六大行动,“淮盐”强势进入南通地铁、南京地铁新媒体,精彩亮相中国质量(成都)大会、第108届全国糖酒商品交易会等重大展会。精心筹备“中国质量万里行—淮盐行暨淮盐质量品牌大会”,发布《为世界盐业贡献中国方案》。深入开展“淮盐科普进校园”活动,先后走进全省多地中小学课堂。

二、董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各位董事勤勉履职,忠实尽责,认真参加董事会会议,对公司定期报告、关联交易等重大事项发表了专业性意见,对董事会科学决策和公司的健康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各位董事投入足够的时间处理公司事务,认真阅读公司各项财务会计报告,听取相关人员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内控执行情况等的汇报,持续关注公司经营管理状况,认真审阅各项议案,并对所议事项发表明确意见,确保公司重大事项决策的科学性和合理性,积极维护公司股东的利益。公司独立董事均为具备相关领域丰富经验的专业人士,以其独立的立场、专业的视角为公司出谋划策,推进董事会科学决策。

(一)报告期内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3年共召开董事会会议6次。董事会的召集、提案、出席、议事、表决、决议及会议记录均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进行。公司董事均严格按照

《公司章程》和相关议事规则的规定,依法合规、诚信、勤勉地履行各项职责,认真负责地审议各项议案。报告期内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未来三年(2023-2025年)股东回报规划》等30项议案,审议事项均一致通过。

(二)执行股东大会决议情况报告期内,董事会召集召开股东大会1次,审议批准12项普通议案和1项特别决议议案。在修改《公司章程》、实施现金分红、执行日常关联交易、为子公司提供授信担保、聘请公司审计机构等方面,严格执行股东大会决议,积极落实股东大会审定的各项工作,维护好上市公司的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董事会下设各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按照相应工作细则履行各自职能,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专业支持。报告期内,共召开5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2次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2次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会议,2次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会议。严格按照公司各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履行职责,完成对定期报告、关联交易、续聘审计机构等事项的审查并发表意见,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了专业性的建议,保证了重大决策的质量。

(四)独立董事履职情况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要求,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按时参加董事会,

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严格审议各项议案并作出独立、客观的判断,与公司的董事会秘书保持密切联系,确保及时获悉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并运用自己的专业知识作出独立判断,切实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对历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议案均未提出异议。

(五)信息披露工作公司严格遵守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按时完成定期报告披露工作,并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发布了各类临时公告。报告期内,公司披露定期报告4份,临时公告45份,确保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重大事项,最大程度地保护广大中小投资者利益。

(六)内幕知情人管理公司严格遵守《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在定期报告的编制过程中,加强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管理,确保了公司相关业务的正常开展。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内幕信息泄密及内幕交易情况,保持了良好的内幕信息管理水平。

(七)投资者关系管理报告期内,公司通过现场接待投资者调研、接听投资者热线电话、上证E互动以及回复投资者邮件等多种途径积极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互动关系,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及时解答投资者关心的公司业绩、经营状况、发展战略、项目进展等问题,此外,公司还通过年度

业绩说明会、季度业绩说明会、券商机构电话会议等方式加强与投资者交流,促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增强投资者对公司发展的信心。

(八)内控体系建设情况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结构体系,将规范运作的要求贯穿于日常经营的始终,并能得到有效实施,对公司经营管理起到有效控制、监督作用。

三、2024年工作计划2024年,公司董事会将切实增强发展的责任感,居危思进,迎难而上,团结带领公司干部职工不断开创苏盐井神又好又快发展新局面。

(一)融入数字经济,全面推进智改数转网联结合苏盐井神“十四五”战略规划,着眼于节能减排、能源双碳、优化生产运营、保障设备稳定运行、提高和稳定产品质量,实现企业绿色低碳生产的目标任务,编制“一企一策”数字化转型提升方案。以入选“国家级智能制造示范工厂揭榜单位”为契机,按照“场景、车间、工厂、标杆”发展路径,在数字化研发设计、智能化生产调度、供应链协同优化等方面打造应用场景,进一步推动5G、机器人、大数据等新技术、新产品为行业赋能。构建以提升营销核心竞争力的新型业务架构,沉淀客户资料、产品动销、价格体系、售后服务等数据,更好地了解

市场趋势和行业动态,使业务具备快速创新和协同能力。

(二)锻强“两大产业链”,持续增强价值创造能力深入推进现代产业链链长企业建设,构建高效和谐、安全可靠的产业生态系统,增强产业链供应链整体价值创造能力。做强、做优、做大具有核心竞争力的盐碱钙循环经济产业集群,依托卤水管道大联网,协同调度生产资源,精心组织生产运行。推进钠离子电池级纯碱项目调试生产和销售经营,推动建设300万吨制盐、120万吨纯碱等重大项目,推动年产6000吨复合软包装材料项目年底竣工投产。主动对接和服务国家能源储备战略,抢抓政策机遇,持续推进张兴储气库项目建设;加强与管网合作单位的协调沟通,尽快实现输气管网互联互通。稳步推进500MW压气蓄能发电项目建设,积极探索张兴300万方储油项目、盐穴储氦项目,不断拓展盐穴综合利用新的空间。

(三)强化科技创新,发展新质生产力新赛道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狠抓科研平台建设、食盐及盐化新品开发、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等三项重点工作,努力发展新质生产力。增加全年研发投入,确保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3%以上。依托现有“国家企业技术中心”等平台优势,做好省重点实验室重组申报、培育工作。加大专利申请,用好技术人才,力争2024年成功申报“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围绕盐化产品市场需求,加强盐类产品技术攻关。加强钠、钾下游盐化新材料等领域研发,培育新的产业突破点,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加大“盐穴储油储气储能”产业化应用技术研发,提升连通井深地储

能应用技术、应用领域,提升盐穴全产业链综合价值。坚持天然、健康食盐新品研发方向,推动无抗结剂、特殊晶型、新型低钠以及专用功能型食盐产品开发。

(四)深化国企改革,持续提升企业治理水平修订完善公司《章程》“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及决策事项清单,健全规范高效的企业经营管理机制,建立流程顺畅、管理规范、运行高效的国有上市公司。重构市场化营销,提升专业化营销运行水平。强化绩效考核管理,确保完成年度高质量发展考核目标。市场化引进专业人才,建立健全公司各层次、各类优秀人才库。建立健全专业技术人才、科研工作者、营销管理人才管理评价体系,推行管理人员竞争上岗、末等调整和不胜任退出。健全引、育、留、用人才工作机制。分批次将优秀劳务派遣客户经理和优秀业务外包工转为合同制员工,激发人才队伍活力。

(五)聚焦管理提升,推动企业健康稳定发展统筹发展和安全,开展安全管理“五项提升行动”,健全完善安全生产“六大体系”,确保实现“两个目标”(不发生亡人以上事故、不发生较大社会影响的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继续保持公司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强化全过程质量管控,全面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确保出厂产品合格率100%。深化法治企业建设,健全合规管理体系,加强对重大决策的合法合规性审查。加强供应商征集与审核管理,大力推进竞价机制,营造“阳光采购”环境。开展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执行情况专项检查

及审计反馈问题整改。强化预算指标的前瞻性和预算执行的刚性,坚持无预算不开支,非必要不开支。加强资金集中管控,提高资金运营效率、降低资金成本,防范资金风险。做好上市公司市值管理,合规信息披露,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不断增强企业资本市场美誉度,提高公司运营效率和盈利能力,持续打造高质量的上市公司。

请审议。

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5月23日

议案二

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3年度,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本着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法定监督职责,依法独立行使职权,重点围绕公司生产经营决策活动、内部控制活动、财务运行情况、董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等方面进行监督,进一步促进公司规范化运作,维护了公司、员工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3年度监事会的工作情况及2024年工作计划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人员组成情况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由5人组成,分别是监事会主席尹同阳先生、监事卢龙先生、监事王婧女士、职工监事王军青先生、李名扬先生。本届监事会任期3年,自2022年5月18日至2025年5月17日止。

二、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

(一)监事会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召开了6次会议,审议通过2022年监事会工作报告、2022年年度报告、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及调整、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等15项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15-

会议时间

会议时间会议届次审议内容审议意见召开方式
2023.4.17五届五次监事会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通过现场
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通过
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通过
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通过
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通过
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通过
关于2023年度为全资子公司提供银行授信担保的议案通过
公司未来三年(2023-2025年)股东回报规划通过
关于提名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通过
2023.4.27五届六次监事会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通过通讯
2023.7.26五届七次监事会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通过通讯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通过
2023.8.29五届八次监事会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通过现场+通讯
2023.10.30五届九次监事会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通过通讯
2023.12.14五届十次监事会关于调整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通过通讯

上述会议的提案、召集、通知、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章

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各项规定的要求;监事会决议内容及签署合法、合规、真实、有效,不存在违反《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情形,相关决议均得到了及时有效地执行。

(二)监事列席会议情况报告期内,监事会根据《公司章程》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列席公司股东大会1次、董事会6次,对公司重大决策事项、重要制度制定、大额资金使用、重要人事任免等30项重大议案决策过程进行监督,确保公司重大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充分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监事参加培训情况监事会高度重视提高监事的履职能力和个人素质。报告期内,公司组织监事参加了江苏省上市协会举办的独立董事改革专题培训,通过线上直播的方式认真学习了独立董事制度改革的重点内容、信息披露监管要求及案例分析;组织新任监事参加了上交所2023年第3期监事初任培训,通过系统学习公司治理、风险防范、履职要点、监管政策等内容,有效提高履职能力,并注意在监事会日常工作中落实监管要求,切实提升公司现代化治理水平和监事风险防范能力。

三、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度有关事项的监督情况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以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为出发点,充分履行监督职责,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财务状况、关联交易、股权激励等

方面审慎监督,并对有关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报告期内,监事会通过日常沟通、召开监事会、列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等渠道,及时掌握公司日常经营和重大项目决策信息,全面监督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过程,依法对公司经营运作、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决议事项及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等进行了监督,密切关注并监督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

监事会认为:公司的决策程序严格遵循了《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股东大会及董事会召集、召开和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公司内部制度健全,能够很好履行公司“三重一大”等制度规定,同时公司进一步推进合规管理体系建设,不断完善现代化制度体系。公司董事及管理层严格履行诚信义务、勤勉尽责,在执行公司职务时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有损于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状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认真履行财务监督职能,重点加强财务合规性、真实性监督,对公司年度、一季度、半年度、三季度财务报告以及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等进行了认真审查和监督,重点关注了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财务报表是否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有关财务制度规定编制等。

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财务报告及定期报告的编制、

审核、披露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规章制度要求,在正式披露前未发现参与定期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未发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运作规范、情况良好,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进行了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三)向全资子公司进行担保的情况报告期内,通过列席董事会与股东大会,监事会对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瑞洪盐业提供不超过5000万元授信担保,为瑞丰盐业提供不超过10000万元授信担保事项进行了审议。

监事会认为:该担保事项是考虑了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的生产经营及资金需求,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相关议案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公司为下属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公司的整体发展,没有损害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况。

(四)监督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通过审议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及调整预计额度的议案,对本年度内与江苏省盐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江苏华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的合规、公平以及必要性进行了有效监督。

监事会认为:2023年公司按照生产经营计划,与江苏省盐业集团及其控制企业、江苏华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发生关联交易,相关交易的定价方法遵循了国家的有关规定和市场定价规则,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以及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对公司的独立性不会构成重大影响,对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无任何依赖。该议案涉及的关联董事均按照相关规定回避表决。

(五)监督公司利润分配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履行工作职责,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对公司利润分配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诉求和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况,具有合理性和可行性,对公司该分配预案无异议。

(六)股权激励相关事项

因一名激励对象出现异动,不再符合激励条件,报告期内,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回购注销行为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2021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监事会同意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价格的事项。

(七)检查内部控制执行情况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有关规定,遵循企业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覆盖公司各环节的内部控制制度,并得到了及时、有效地执行,合理控制了各种风险,促进了公司各项经营目标和财务目标的实现。公司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完整,内部审计部门及人员配备齐全到位,保证了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的执行及监督充分有效。报告期内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规范、合法、有效,没有发生违反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立、完善和运行的实际情况。

四、监事会2024年度工作计划2024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勤勉尽责,积极参加股东大会和列席董事会会议,及时就发现的问题与董事会、经营管理层进行有效沟通。并注重提高监事会的成员履行职责的能力和水平,不断提高监事会检查监督的能力和力度,从保护全体股东的利益出发,充分发挥监事会检查监督的作用,主要做好以下

几项工作:

(一)认真履职尽责,促进科学决策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按时出席监事会会议,依法行使表决权,充分履行监事职责。通过列席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进一步了解公司重大事项决策过程,对公司的重大事项决策、内部控制体系建立健全和公司董事、高管履职等事项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公司重大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促进科学决策,提高治理水平,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推动公司规范稳健发展。

(二)加强监督检查,有效防控风险一是坚持以财务监督为核心,依法、依规对公司的财务情况、内控机制等进行监督检查;二是加强与内部审计部门、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进一步提高监督实效。三是定期向公司了解情况并掌握公司的经营状况,主动关注公司重大决策事项,促进各项决策程序的合法性。四是重点关注公司较高风险领域,对公司固定资产投资、关联交易等重要方面实施检查,确保公司业务实施过程中充分识别和防控风险,促进业务合规高效推进。

(三)加大培训力度,提高履职监督能力积极参加监管机构及公司组织的有关培训,同时加强财务、审计等有关知识的学习,并不断强化业务知识,进一步规范和完善监事会工作机制,更好地履行对公司财务、风险控制和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行为的监督责任,切实维护公司全体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健康、持续发展。

请审议。

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4年5月23日

议案三

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21年修订)》《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23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编制了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具体内容请查阅2024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请审议。

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5月23日

议案四

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已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天衡审字(2024)00495号)。会计师的审计意见是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一、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24-

项目

项目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同比增减(%)
1.营业收入(万元)568,236.09596,909.60-4.80
2.利润总额(万元)91,255.23101,931.24-10.47
3.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万元)73,839.3080,392.30-8.15
4.总资产(万元)1,010,638.92972,175.573.96
5.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权益(万元)554,887.76505,320.269.81
6.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每股净资产(元)7.096.469.83
7.基本每股收益(元)0.95361.0383-8.16
8.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3.9917.06减少3.07个百分点
9.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元)1.661.4613.50

二、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

(一)资产负债变化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1,010,638.92万元,较上年末同比增加38,463.35万元,增长3.96%;期末负债总额417,787.87万元,较上年末同比减少19,728.44万元,下降4.51%。其他主要项目增减变化如下:

1.货币资金期末余额309,967.70万元,较年初增加81,897.58万元,主要系报告期公司加强资金回笼管理所致。

2.交易性金融资产期末余额38,004.42万元,较年初减少40,484.06万元,主要系报告期公司减少理财所致。

3.应收款项融资期末余额60,421.00万元,较年初减少30,070.70万元,主要系报告期公司加强票据管理所致。

4.其他流动资产期末余额5,735.79万元,较年初增加4,072.01万元,主要系报告期公司待抵扣进项税较同期增加所致。

5.在建工程期末余额94,636.40万元,较年初增加50,501.25万元,主要系报告期公司工程项目投资增加所致。

6.短期借款期末余额34,506.42万元,较年初减少36,741.95万元,主要系报告期公司压缩银行短期贷款所致。

7.应付票据期末余额16,881.52万元,较年初减少11,926.47万元,主要系报告期公司减少票据池业务所致。

8.预收账款期末余额2,321.57万元,较年初增加844.65万元,主要系报告期公司预收房屋租金增加所致。

9.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期末余额52,141.09万元,较年初增加43,211.43万元,主要系报告期公司一年内到期的长期银

行贷款增加所致。

10.预计负债期末余额58.29万元,较年初减少939.75万元,主要系报告期公司涉诉案件胜诉,预计负债转回所致。

(二)经营情况

2023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68,236.09万元,同比下降

4.80%,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销售价格同比下降所致。

销售费用累计43,820.75万元,同比增长7.10%,主要系报告期公司加强销售市场建设,销售服务费增加所致。

管理费用累计36,776.97万元,同比增长24.52%,主要系报告期员工薪酬增加、股权激励费用增加等所致。

研发费用累计20,274.81万元,同比增长21.56%,主要系报告期公司加大科技创新力度,研发投入同比增加所致。

财务费用累计145.39万元,同比下降95.78%,主要系报告期压缩银行贷款规模、银行贷款利率下降、利息收入同比增加等所致。

本年度利润总额91,255.23万元,同比下降10.47%;归属母公司净利润73,839.30万元,同比下降8.15%。

(三)现金流量情况

本年度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29,686.74万元,同比增加15,411.63万元,主要系报告期大宗原材料价格下降,购买商品支付现金流出减少所致。

本年度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784.82万元,同比增

加82,826.55万元,主要系报告期公司购买理财较同期减少所致。

本年度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3,698.81万元,同比减少138,964.95万元,主要系报告期公司归还银行借款所致。

请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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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2024年5月23日

议案五

2023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及2024年预算编制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3年度,在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下,公司保持稳健发展态势。根据公司发展规划目标和经营实际,公司拟订了2024年度财务预算。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度预算执行情况

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56.82亿元,完成预算的100.19%;实现利润总额9.13亿元,完成预算的121.73%。

二、2024年财务预算编制基准

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是已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2023年度合并损益表为基础,结合2024年宏观经济政策、市场环境变化和2024年公司生产经营计划、管理目标及各项业务收支计划进行编制。本预算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与会计估计与2023年度保持一致。

三、2024年度主要预算情况

预计公司2024年度实现的营业收入及归属于上市公司的净利润较上年基本保持稳定。

上述财务预算为公司基于各项现实因素做出的预计,不代表公司2024年的盈利预测,也不代表公司对投资者的承诺,能否实现取决于外部经济环境、市场需求及不可抗力等多种因素,

存在不确定性。

请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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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2024年5月23日

议案六

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38,393,009.30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1,529,409,447.02元。

为回报广大股东对公司的支持,同时兼顾公司未来业务发展需求,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为:

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4.25元(含税)。截至2024年5月23日,公司总股本为781,968,869股,以此计算合计派发现金红利332,336,769.33元(含税),现金分红占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45.01%。2023年度不送股,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如在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请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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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2024年5月23日

议案七

关于2023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

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报酬按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分配办法》《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方案》等相关规定,年度绩效薪酬实行延期支付,须经考核后确定。因2023年考核结果未定,报告期内纳入统计的绩效薪酬包括经考核兑现的2022年绩效薪酬。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按其在公司担任职务领取薪酬,不再另行就董事职务领取薪酬;未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其在公司担任职务领取薪酬。2023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发放情况如下:

-31-

姓名

姓名职务2023年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万元)备注
王海青董事
戴奇鸣董事2024年2月27日起任该职务
吴旭峰董事长75.11
莫宗强董事、总经理74.68
肖立松副董事长73.262024年2月5日起不再担任副总经理等职务

-32-

郭建森

郭建森董事2024年2月27日起任该职务
成志明独立董事10.74
宋亚辉独立董事10.74
沈红独立董事10.74
丁光旭常务副总经理60.382024年2月6日起任该职务
张旭东副总经理60.23
戴亮董事会秘书、总法律顾问47.692024年2月6日起任该职务
许海军总会计师、财务负责人
尚庆旺总经理助理50.84
赵敏前副总经理56.15
刘洋副总经理42.78
章朝阳董事已离任
濮兴生董事已离任

请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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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2024年5月23日

议案八

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有关法律、规章的规定,现向本次会议报告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以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请予审议。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调整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预计2023年度公司与关联方各类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28932万元,2023年度执行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33-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交易类别关联人2023年预计金额2023年实际发生金额预计金额与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采购商品及接受劳务江苏省盐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控制企业19731773.33
销售商品及提供劳务江苏省盐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控制企业132069596.33根据实际业务需求调整盐产品销售量
江苏华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1203512223.47
小计2524121819.8
关联承租江苏省盐业集团有限责任公16001207.17

-34-

司控制企业

司控制企业
关联出租江苏省盐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控制企业11883.25
合计2893224883.55

(二)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结合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情况,2024年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关联人关联交易内容本次预计金额占同类业务比例(%)本年年初至3月末与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交易金额上年实际发生金额占同类业务比例(%)本次预计金额与上年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采购商品及接受劳务江苏省盐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控制企业原材料、碘标、胶带、电力、氢气35922.07233.721773.331.02
销售商品及提供劳务江苏省盐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控制企业盐产品、其他零售商品、服务费138622.491666.079596.331.72盐产品销量增加
江苏华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盐产品158252.843236.9912223.472.19盐产品销量增加
小计29687/4903.0621819.8/
关联承租江苏省盐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控制企业房屋、土地155010017.661207.17100
关联出租江苏省盐业集团有限责任公房屋1181.8883.251.33

-35-

司控制企业

司控制企业
合计34947/5154.4424883.55/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江苏省盐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苏盐集团”)

1.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注册地:南京市鼓楼区江东北路386号

法定代表人:郑海龙

注册资本:208000万元

经营范围:食盐、原盐及各类盐类产品的加工、包装、销售。实业投资,化工产品、机械、电力、种植、养殖产品的开发、制造、加工、销售,日用百货、洗涤用品、化妆品、粮油、食品、调味品、厨房用品、保健用品、工艺品、灯、纸制品、文化办公用品等产品的生产、销售,建筑勘探设计,国内外贸易,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相关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及相关技术的进口业务。交通运输、广告经营业务(限分支机构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关联关系

苏盐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为62.46%。

3.履约能力分析苏盐集团财务状况良好,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

(二)江苏华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1.关联方基本情况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张家港市金港镇保税区扬子江国际化学工业园南海路1号。

法定代表人:胡波注册资本:95236.4646万元经营范围:化工原料、化工产品、化肥生产(按许可证所列项目经营),煤炭销售;销售:金属材料、建筑材料、日用百货、化肥、自产蒸汽和热水、工业盐;压力管道设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关联关系(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为1.32%)本公司监事卢龙先生担任江苏华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董秘。

3.履约能力分析江苏华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状况良好,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1.公司与苏盐集团及其控制企业的食盐业务,按照《食盐

专营办法》《国务院关于印发盐业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加强改革过渡期间食盐专营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及《关于印发〈江苏省食盐储备管理暂行办法〉》(苏盐改办〔2017〕4号)等相关通知精神,交易价格根据生产经营成本、食盐品质、市场供求状况等因素进行确定。

2.公司与苏盐集团及其控制企业的其他各项产品交易,以及与江苏华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的盐产品业务,均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结合市场价格执行。交易双方随时收集交易商品市场价格信息,进行跟踪反馈,并根据市场价格变化情况对交易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四、审议程序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认为:2024年公司将按照生产经营计划,与江苏省盐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控制企业、江苏华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相关交易的定价方法遵循了国家的有关规定和市场定价规则,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是公允的,不存在损害公司以及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对公司的独立性不会构成重大影响,对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无任何依赖。该议案在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时,关联董事、关联股东均应回避表决。

五、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预计的关联交易事项是基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为公司与各关联方之间的经常性、持续性关联交易。双方遵循公允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交易行为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请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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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2024年5月23日

议案九

关于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

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因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的需要,公司计划申请与中国银行、农业银行等多家银行办理2024年度综合授信(详见附表),授信总额约为60亿元(不含以前年度项目贷款授信),授信期限不超过三年。拟提请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总授信额度内,根据银行提供授信条件择优使用,办理银行用信相关手续。

请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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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2024年5月23日

-40-

2024年度银行授信明细表

2024年度银行授信明细表
单位:万元
银行授信金额担保方式
中国银行楚州支行40000信用
农业银行楚州支行35000信用
工商银行楚州支行30000信用
建设银行楚州支行30000信用
交通银行淮安分行50000信用
邮储银行楚州支行50000信用
进出口银行江苏分行50000信用
招商南京奥体支行55000信用
兴业银行淮安分行50000信用
广发银行淮安分行40000信用
浦东发展银行淮安分行20000信用
江苏银行淮安分行30000信用
民生银行淮安分行30000信用
中信银行淮安分行30000信用
光大银行淮安分行20000信用
宁波银行南京分行20000信用
淮安农商行20000信用
合计600000

议案十

2024年度投资计划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苏盐井神紧紧围绕“盐+储能”总体战略定位,持续锻强盐碱钙绿色循环经济和盐穴综合开发利用“两大产业链”,为逐步构建稳定发展的产业体系,提升核心竞争力,助力公司高质量发展,制定了2024年度公司及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的投资计划,具体如下:

一、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共32个,其中新建项目21个,结转项目11个。包括储气库卤水制盐综合利用工程一期项目、60万吨/年井下循环制碱项目、张兴储气库一期项目等,计划投资

68.84亿元,2024年度资金计划为14.14亿元。

二、股权投资项目

按计划开展参股压缩空气储能项目、新能源开发平台项目投资,同时聚焦主责主业、优化产业布局,计划与具有资源、区位优势的盐及盐化工企业开展战略合作,对外股权投资预计

9.41亿元,2024年度资金计划为5.61亿元。

请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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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2024年5月23日

议案十一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2023年2月17日发布的《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在《公司章程》第40条增加“上述股东大会的职权不得通过授权的形式由董事会或其他机构和个人代为行使,但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可以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该项授权在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失效。”

请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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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2024年5月23日

议案十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公司章程》(最新修订)等相关规定,提请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事宜,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授权期限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本次授权事宜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发行具体内容

(一)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

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进行自查和论证,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

(二)发行股票的种类、数量、面值

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的20%。发行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或因其他原因导致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及本次发行价格发生调整的,则本次发行数量的上限将进行相应调整。最终发行数量以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数量为准,并根据询价结果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三)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门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等不超过35名(含)的特定对象。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两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四)定价基准日、定价原则、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本次发行股票的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均价的

80%(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A股股票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A股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A股股票交易总量)。

如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最终发行价格将根据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由公司董事会按照相关规定根据询价结果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五)本次发行的限售期

本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属于《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其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

本次发行结束后,由于公司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原因增加的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安排。限售期届满后发行对象减持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须遵守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

(六)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途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2.本次募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

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七)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后,发行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公司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八)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九)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内有效。

二、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具体事宜的授权

授权董事会在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的规定以及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全权办理与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关的全部事宜,具体包括但不限于:

(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证券监管部门的规定或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调整和实施本次发行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发行的实施时间、发行数量、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具体认购办法、认购比例、募集资金规模及其他与发行方案相关的事宜,审议通过与发行有关的募集说明书及其

他有关文件;

(二)办理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的事宜,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股东大会作出的决议,结合证券市场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实际进度、实际募集资金额等实际情况,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其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三)办理本次发行申报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及证监会的要求,制作、修改、签署、呈报、补充递交、执行和公告与发行相关的材料,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监管部门的反馈意见,并按照监管要求处理与发行相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四)签署、修改、补充、递交、呈报、执行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包括但不限于承销与保荐协议、股份认购协议、与募集资金相关的重大合同和重要文件;

(五)设立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办理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事宜;

(六)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和发行情况,办理变更注册资本及《公司章程》所涉及的变更登记或备案;

(七)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办理新增股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登记、锁定和上市等相关事宜;

(八)根据本次发行方案的实施情况、市场条件、政策调

整以及监管部门的意见,在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决议允许的范围内,终止本次发行方案或对本次发行方案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后继续办理本次发行的相关事宜;

(九)决定并聘请本次发行的相关证券服务中介机构,并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十)在股东大会决议范围内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十一)在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对再融资填补即期回报有最新规定及要求的情形下,根据届时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要求,进一步分析、论证本次发行对公司即期财务指标及公司股东即期回报等的影响,制订、修改相关的填补措施与政策,并全权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十二)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办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其他事宜。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同意董事会在获得上述授权的条件下,将上述授权事项转授予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行使。

请审议。

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5月23日

报告事项

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成志明先生、沈红女士、宋亚辉先生分别向公司董事会递交了《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成志明、沈红、宋亚辉

2024年5月23日

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成志明)2023年度述职报告

作为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勤勉尽职,恪尽职守,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提出了合理的建议,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作用,维护了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3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1962年10月出生,1988年11月获得南京大学国际商学院管理学博士学位,1987年9月起一直在南京大学商学院任教。现任南京大学商学院教授、中国开发区协会平台经济专业委员会理事长、中国企业联合会管理咨询委员会副主任、江苏省企业管理咨询协会名誉会长、江苏品牌学会副会长。目前担任金陵饭店、南通四方科技公司的独立董事,自2022年5月起担任公司的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专门委员会委员以外的其他任何职务,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

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不存在可能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没有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报告期内,本人高度重视董事会的科学高效决策,密切关注公司经营发展、规范运作、风险控制,维护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积极出席公司董事会,并结合自身职责、专业做出客观、公正的判断。具体情况如下:

(一)董事会、股东大会出席情况2023年公司召开6次董事会、1次股东大会。因公务原因,未出席年度股东大会。本人历次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均投出赞成票,出席董事会的情况如下:

-51-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亲自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
6次5次1次0次

(二)专门委员会出席情况本人现担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积极参加专门委员会的全部会议,保证了公司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工作的正常有序开展,报告期内,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专门委员会名称召开次数出席次数审议内容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次2次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修

-52-

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计委员会5次5次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聘请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2022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公司2023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关于审议《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关于调整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在每次会议召开前,我通过审阅会议资料、电话沟通、微信沟通等方式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将要讨论的重大事项要求公司相关部门提供翔实的决策依据。公司经营层给予积极配合,就经营情况、重大事项进展等与我保持良好沟通,及时回复我的问询,为我充分掌握信息、审慎科学决策提供了良好支持。我对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全部议案进行了审慎、细致地审议,并投出赞成票,未有反对和弃权的情况。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

(一)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五届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五届十一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本人认为,公司按照生产经营计划,与江苏省盐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控

制企业、江苏华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并根据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的正常需求调整日常关联交易额度,其定价方法遵循了国家的有关规定和市场定价规则,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是公允的,不存在损害公司以及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对公司的独立性不会构成重大影响,对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无任何依赖。在审议该项议案时,关联董事、关联股东均回避表决,公司审议关联交易事项的程序合法合规。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报告期内,公司无对外担保。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全资子公司江苏省瑞丰盐业有限公司提供了保证担保,已经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公司严格执行《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的规定,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没有发生违规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形。

(三)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事项

报告期内,本人根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的相关规定,并就审计意见和审计过程中的关注重点及时与公司及会计师进行沟通,严格审核《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2023第三季度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事项。

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对公司定期报告进行审核把关,确保公司信息披露不存在虚假陈述、重大遗漏等违规现象。

公司依据《公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通过确定内控实施范围及重要流程、梳理流程并编制风险清单,制定了一套以公司内部各项规章制度共同构成的内部控制体系。在重要子公司管理方面,通过向控股子公司委派董事、监事及管理人员,并明确管控重点、“三重一大”等管理事项。通过宣导培训和完善制度,确保子公司的各项流程设计合理且执行有效,提高子公司的管理水平,促使股份总部与子公司形成协同效应。建议公司要以风险管理为导向,加强风险预警和积极响应机制,最大程度规避风险,规范公司内部控制管理,确保子公司的高效、健康运行,切实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公司2023年度继续聘任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年度财务报表和内控的审计机构。该所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过程中,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工作认真、严谨、负责,能够独立发表审计意见,所提交的审计报告客观评价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体现出较高的执业水准和良好的职业操守。

(五)现金分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3.6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281,595,192.84元(含税),占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

35.028%。2022年度不送股,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人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分红指引》及《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和公司发展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具有合理性和可行性。

(六)承诺履行情况2023年,本人持续关注公司股东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本年度内,未出现公司、控股股东有违反承诺事项的情况。

(七)信息披露执行情况2023年,本人继续督促公司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报告期内,公司共披露临时公告45份,披露了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2023年半年报、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我们要求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有关规定,进一步加强信息披露合规意识,做到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并严格按照《内幕知情人登记制度》的要求,做好内幕信息传递过程中的登记、管理工作。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2023年,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维护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基本原则,为公司治理水平的不断提升发挥应有的

作用。在今后的履职过程中,我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继续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提高公司决策水平,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成志明2024年5月23日

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沈红)2023年度述职报告

2023年度,作为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在工作中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客观、审慎、公正的事前认可或独立意见,积极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3年度履行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1971年3月出生,大学本科毕业,现任南京南审希地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所长。具有正高级会计师职称、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现任南京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副会长、江苏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常务理事。自2022年5月起担任公司的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专门委员会委员以外的其他任何职务,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不存在可能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没有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

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报告期内,本人高度重视董事会的科学高效决策,密切关注公司经营发展、规范运作、风险控制,维护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积极出席公司董事会,并结合自身职责、专业做出客观、公正的判断。具体情况如下:

(一)董事会、股东大会出席情况2023年公司召开6次董事会、1次股东大会。因公务原因,未出席年度股东大会。本人历次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均投出赞成票,出席董事会的情况如下:

-58-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亲自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
6次6次0次0次

(二)专门委员会出席情况本人现担任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积极参加专门委员会的全部会议,保证了公司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工作的正常有序开展,报告期内,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专门委员会名称召开次数出席次数审议内容
提名委员会2次2次关于提名公司总法律顾问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计委员会5次5次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聘请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

-59-

案、2022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公司2023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关于审议《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关于调整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三)与审计机构沟通情况2023年度,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与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审计范围、审计计划等事项进行沟通与讨论,关注了解审计计划执行进展情况,关注年报审计工作的安排及进展情况,重视在审计过程中及审计结果揭示的问题或公司经营管理与发展的薄弱环节,通过审计委员会专门听取审计情况的报告,促进年度审计工作的顺利完成。

(四)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情况2023年度,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会议的机会,到公司现场进行了解情况,关注公司的生产经营、财务状况等,并通过微信和电话等方式与公司董秘保持联系。同时,利用自身的专业优势,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事项事先对相关资料进行研究审阅,在决策中发表专业和独立意见。

(五)出席公司业绩交流会报告期内,公司召开了2022年度暨2023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公司2023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本人作为独立董事,通过线上出席的方式,与投资者进行了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了回答。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

(一)关联交易情况公司五届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五届十一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本人认为,公司与江苏省盐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控制企业、江苏华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并根据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的正常需求调整日常关联交易额度,其定价方法遵循了国家的有关规定和市场定价规则,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是公允的,不存在损害公司以及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对公司的独立性不会构成重大影响。在审议该项议案时,关联董事、关联股东均实行了回避原则。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报告期内,公司无对外担保。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全资子公司江苏省瑞丰盐业有限公司提供了保证担保,已经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公司严格执行《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的规定,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没有发生违规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形。

(三)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事项

报告期内,本人根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的相关规定,并就审计意见和审计过程中的关注重点及时与公司及

会计师进行沟通,通过对《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2023第三季度报告》的严格审核,确保公司信息披露不存在虚假陈述、重大遗漏等违规现象。

公司严格按照编制的《内部控制手册》开展经营活动,已经建立起较为完整的内部控制体系,内控制度能够覆盖公司经营的各个环节,各项经营活动能够按照内控制度执行,各项风险得到了有效控制。在重要子公司管理方面,通过向控股子公司委派董事、监事及管理人员,并明确管控重点、“三重一大”等管理事项。通过宣导培训和完善制度,确保子公司的各项流程设计合理且执行有效,提高子公司的管理水平,促使股份总部与子公司形成协同效应。建议公司要以风险管理为导向,加强风险预警和积极响应机制,最大程度规避风险,规范公司内部控制管理,确保子公司的高效、健康运行,切实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公司2023年度继续聘任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年度财务报表和内控的审计机构。该所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过程中,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工作认真、严谨、负责,能够独立发表审计意见,所提交的审计报告客观评价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体现出较高的执业水准和良好的职业操守。

(五)现金分红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3.6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281,595,192.84元(含税),占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

35.028%。2022年度不送股,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人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分红指引》及《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和公司发展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具有合理性和可行性。

(六)承诺履行情况2023年,本人持续关注公司股东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本年度内,未出现公司、控股股东有违反承诺事项的情况。

(七)信息披露执行情况2023年,本人继续督促公司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报告期内,公司共披露临时公告45份,披露了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2023年半年报、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司信息披露遵守了“公开、公平、公正”的三公原则,公司相关信息披露人员能够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做好信息披露工作,信息披露内容及时、准确、完整。

(八)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情况报告期内,公司严格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的要求,披露了公司《2022年年度业绩预增公告》《2022年度业绩快报公告》,不存在提前泄露公司经营业绩的情形,切实维护了广大投资者的平等知情权。业绩预增公告披露的财务数据与当期定期报告不存在重大差异,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2023年,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着诚信与勤勉的精神,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认真审核公司相关会议决议的重大事项,并独立审慎、客观地行使了表决权,在维护全体股东利益方面,特别关注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今后本人仍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要求,切实履行好独立董事的职责。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沈红2024年5月23日

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宋亚辉)2023年度述职报告

2023年度,本人作为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着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的工作态度,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及时了解公司的经营管理信息,密切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按时出席了公司年度内召开的董事会会议,并对审议的相关事项基于独立立场发表了独立、客观的意见,忠实履行了独立董事应尽的职责,切实发挥独立董事的职能作用,较好地维护了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本人报告期内工作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宋亚辉,男,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84年12月出生,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导,第十届全国杰出青年法学家,教育部青年长江学者(2020),任南京大学经济法研究所所长,兼任中国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江苏省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主要研究经济法、公司法。2017年4月至2023年9月,任江苏省农垦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2019年12月至2023年1月任南京新街口百货商店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5月至今任南京全信传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2年5月至今任本公司独立董事。专业背景为法律,不负责本公司具体经营业务。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专门委员会委员以外的其他任何职务,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个人不存在可能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没有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个人处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报告期内,本人以高度责任心,积极参与公司的各类会议。凭借丰富的法律专业知识和多年的工作经验,全面审议各项议案,并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对于需要给出事前意见及确认意见的事项,始终坚守客观、独立和审慎的原则,公正地发表意见。

2023年度,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出席各项工作会议、事前审阅会议材料、准备会议发言、查阅相关制度文件,就部分会议议题进行事前沟通和询问、定向了解公司经营管理相关情况、向公司提供法律方面的咨询建议、参加相关培训学习等活动。具体履职情况如下:

(一)董事会、股东大会出席情况

2023年公司召开6次董事会、1次股东大会。因公务原因时间冲突,未出席年度股东大会。本人历次董事会审议的议案

均投出赞成票,出席董事会的情况如下:

-66-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亲自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
6次6次0次0次

(二)专门委员会出席情况本人现担任战略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积极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全部会议,保证了公司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工作的正常有序开展,报告期内,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专门委员会名称召开次数出席次数审议内容
提名委员会2次2次关于提名公司总法律顾问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次2次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战略委员会2次2次苏盐井神2023年项目投资计划、关于修订《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三)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情况2023年度,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会议的机会,到公司现场进行了解情况,关注公司的生产经营、财务状况等,并通过微信、电话等方式与公司董秘和相关管理人员保持联系。同时,召开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前,公司精心组织准备会议材料,并及时准确传递,为本人开展工作提供了便利条件,积极有效地配合了独立董事的工作。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

(一)关联交易情况公司五届六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五届十一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本人认为,公司与江苏省盐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控制企业、江苏华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并根据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的正常需求调整日常关联交易额度,其定价方法遵循了国家的有关规定和市场定价规则,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是公允的,不存在损害公司以及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对公司的独立性不会构成重大影响。在审议该项议案时,关联董事、关联股东均回避表决。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报告期内,公司无对外担保情况。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全资子公司江苏省瑞丰盐业有限公司提供了保证担保,已经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公司严格执行《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的规定,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没有发生违规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形。

(三)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总法律顾问)事项报告期内,经审查公司拟聘任的总法律顾问的个人履历、工作经历、教育背景等情况,本人认为,拟聘任的公司总法律顾问具备履职所需的任职条件及工作经验,其任职资格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中有关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规定,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也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提名、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四)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鉴于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工作认真、严谨、负责,能够独立发表审计意见,本人同意公司2023年度继续聘任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年度财务报表和内控的审计机构。上述事项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现金分红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3.6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281,595,192.84元(含税),占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

35.028%。2022年度不送股,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人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分红指引》及《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和公司发展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具有合理性和可行性。

(六)承诺履行情况本人对以前年度公司、公司股东曾做出的承诺做了认真梳

理,在本报告期内公司及股东没有发生违反承诺履行的情况。

(七)信息披露执行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共披露临时公告45份,披露了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2023年半年报、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司坚持及时、准确、完整地对外披露信息,未发生违反规定的事项。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2023年度,本人勤勉尽职,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坚持独立、客观的判断原则,用自己的专业知识为公司发展提供有价值的建议,按照法定要求发表独立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2024年,本人将继续本着诚信与勤勉的精神,按照各项有关规定,切实履行独立董事义务,充分发挥专业独立作用,坚决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宋亚辉

2024年5月23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