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盐井神: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召开情况
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4年10月30日在公司以现场会议及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10月25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5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5人。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了《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公告格式》附件《第五十二号 上市公司季度报告》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我们对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进行了认真严格的审核,一致认为:(1)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2)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3)在出具本意见前,我们没有发现参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4)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0月31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