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盐井神: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11月18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公司10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307 |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 508,348,722 |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 65.0088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吴旭峰先生主持,采取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北京市君致律师事务
所对此发表了见证意见。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6人,董事王海青女士、戴奇鸣先生、丁光旭先生因公务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2人,因公务原因,监事尹同阳先生、王婧女士、
卢龙先生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3、 董事长吴旭峰先生、副董事长肖立松先生、董事莫宗强先生、独立董事成志明先生、沈红女士、宋亚辉先生、董事会秘书戴亮先生出席本次会议;总经理助理尚庆旺先生列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聘任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A股 | 506,342,522 | 99.6053 | 1,787,200 | 0.3515 | 219,000 | 0.0432 |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 议案名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序号 | |||||||
1 | 关于聘任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17,899,682 | 89.9215 | 1,787,200 | 8.9782 | 219,000 | 1.1003 |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无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君致律师事务所
律师:许明君、赵曼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召集人的资格及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法律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19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