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铁应急:关于子公司完成2022年度业绩补偿的公告
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完成2022年度业绩补偿的公告
一、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1年11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湖北仁泰恒昌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的议案》。公司与湖北仁泰恒昌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仁泰“)及其股东张建洲、王小磊、王景朝、林萍、张双刚、武汉仁启和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黄玲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书》,约定公司受让以上股东持有的湖北仁泰49%的股权。根据《股权转让协议书》的约定,在本次交易中,被收购方对湖北仁泰2021年-2023年度的业绩作出承诺,其中承诺湖北仁泰2022年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不低于2,691万元,如不足,则向公司承担足额补偿责任。根据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张建洲、王小磊、王景朝、林萍、张双刚、武汉仁启和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黄玲对公司2022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审核报告》致同专字(2022)第332A004668号,湖北仁泰2022年度实现净利润为1,889.16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1,831.92万元,业绩未达到2022年度承诺业绩。
二、业绩补偿方案
根据湖北仁泰2022年度经审计的利润情况,按照《股权转让协议书》相关条款的约定,被收购方应于当年会计师出具关于业绩实现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后30个工作日内(即2023年5月12日前)向公司补偿合计1,718.16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股东姓名/名称 | 股份占比 | 股权转让款(万元) | 补偿金额(万元) |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1 | 张建洲 | 8.25% | 2,268.75 | 289.28 |
2 | 王小磊 | 8.12% | 2,233.00 | 284.72 |
3 | 王景朝 | 7.30% | 2,007.50 | 255.97 |
4 | 林萍 | 7.25% | 1,993.75 | 254.22 |
5 | 张双刚 | 7.01% | 1,927.75 | 245.80 |
6 | 武汉仁启和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6.57% | 1,806.75 | 230.37 |
7 | 黄玲 | 4.50% | 1,237.50 | 157.79 |
合计 | 49.00% | 13,475.00 | 1,718.16 |
附补偿金额计算公式:
当期补偿金额=(当期承诺净利润-当期期末实现净利润)×2当期各股东承担的补偿金额=当期补偿金额×(支付该股东股权转让款金额÷股权转让款总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1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业绩补偿履行情况
截至2023年5月12日,公司已足额收到业绩承诺方支付的业绩补偿款1718.16万元,业绩承诺方2022年度补偿义务已履行完毕。
特此公告。
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