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铁应急: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于2023年8月16日(星期三)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经全体董事同意豁免会议通知时间要求,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8月15日通过邮件、电话和专人送达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胡丹锋主持,监事、高管列席。会议参与表决人数及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经各位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为实施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自身实际情况,编制了《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17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