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铁应急:第四届监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于2023年8月16日(星期三)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经全体监事同意豁免会议通知时间要求,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8月15日通过邮件、电话和专人送达的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马勇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出席会议的监事对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经与会监事书面表决并做出了如下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为实施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自身实际情况,编制了《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特此公告。
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8月17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