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铁应急:关于股票期权限制行权期间的提示性公告
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票期权限制行权期间的提示性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业务办理》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关于股票期权自主行权等相关规定,并结合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披露计划,现对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2021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限制行权期间进行限定,具体如下:
一、基本情况
1、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期权代码:
0000000745、0000000771)于2023年7月25日进入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有效期为2023年7月25日起至2024年6月20日。
2、2021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期权代码:1000000048)于2023年6月30日进入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有效期为2023年6月30日起至2023年12月21日。
二、限制行权期间
本次限制行权期为2023年10月14日至2023年10月23日,在此期间全部激励对象将限制行权。
三、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办理限制行权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10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