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铁应急:关于收到海南省国资委批复及《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不实施进一步审查决定书》暨公司控制权变更的进展公告
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海南省国资委批复及《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不实施进一步审查决定书》暨公司控制权变更的进
展公告
一、交易概述
2024 年5月21日,公司实际控制人胡丹锋先生、浙江华铁恒升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铁恒升”)、浙江华铁大黄蜂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黄蜂控股”)及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铁应急”或“公司”)股东黄建新先生与海南海控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控产投”)签署了《海南海控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与胡丹锋、浙江华铁恒升科技有限公司、浙江华铁大黄蜂控股有限公司、黄建新之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权转让协议》),胡丹锋先生、华铁恒升、大黄蜂控股及黄建新先生拟向海控产投协议转让其持有的华铁应急共275,134,136股股份,本次股权转让后,海控产投将合计持有公司14.01%的股份,成为公司控股股东,海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海南省国资委”)取得公司实际控制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份转让暨控制权拟发生变更和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59)。
二、本次控制权变更事项进展情况
2024年6月26日,公司收到海控产投的通知,海控产投于当日取得海南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海南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海南省发展控股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海南海控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并购浙江华铁应急设备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琼国资产〔2024〕94号),原则同意海控产投通过非公开协议收购的方式收购华铁应急14.01%股份,取得对华铁应急的控制权。同日,公司收到海控产投转发的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出具的《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不实施进一步审查决定书》(反执二审查决定〔2024〕303号),主要审查意见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三十条规定,经初步审查,现决定,对海南海控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收购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案不实施进一步审查。你公司从即日起可以实施集中。该案涉及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之外的其他事项,依据相关法律办理”。
三、其他事项说明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交易已取得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及海南省国资委的批准,《股份转让协议》约定的协议生效条件已经全部满足,各方将按照协议约定尽快办理股份过户手续。本次交易尚需提交上海证券交易所进行合规性确认,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事项进展,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