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铁应急:2024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二〇二四年八月
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8月12日下午14:30;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8月1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现场会议地点:公司会议室会议议程:
1、宣布会议开始
2、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3、介绍现场参会人员、列席人员
4、推选计票人、监票人
5、宣读、审议议案
序号 | 议案名称 |
1.00 |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1.01 | 关于选举张祺奥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1.02 | 关于选举胡丹锋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1.03 | 关于选举遇言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1.04 | 关于选举隋彤彤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1.05 | 关于选举周丽红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2.00 |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
2.01 | 关于选举贺晓霞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
2.02 | 关于选举马勇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
3.00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
3.01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3.02 |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3.03 |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3.04 |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
4.00 |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4.01 | 关于选举王绍宏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4.02 | 关于选举许能锐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4.03 | 关于选举张雷宝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4.04 | 关于选举许诗浩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6、股东发言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提问
7、现场股东投票表决,收取表决票
8、统计现场会议表决结果
9、主持人宣布现场会议表决结果
10、统计网络投票表决结果
11、宣读《2024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表决结果》
12、宣布大会结束
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八月十二日
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议案一: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的议案
各位股东:
鉴于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控股股东海南海控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控产投”)、公司股东胡丹锋的提名,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第五届董事会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张祺奥、胡丹锋、遇言、隋彤彤、周丽红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本议案共有五项子议案,采用非累积投票制方式投票,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按照相关规则对本议案进行表决:
1.01 关于选举张祺奥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2 关于选举胡丹锋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3 关于选举遇言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4 关于选举隋彤彤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5 关于选举周丽红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以上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现提交股东大会,请予以审议。
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8月12日
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附件一:《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张祺奥先生: 1983年8月出生,中共党员,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2008年7月至2012年7月,任中信证券投资银行部高级经理;2012年8月至2015年8月,任东方花旗证券投资银行部业务总监;2015年8月至2017年5月,任平安证券投资银行部执行总经理;2017年5月至2021年6月,任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执行总经理、部门负责人;2021年6月至2022年6月,任海南省发展控股有限公司战略发展部副部长;2021年10月至2023年5月,任海控南海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董事;2021年9月至今,任海南海马汽车有限公司董事,海南海马新能源汽车销售有限公司董事;2022年6月至今,任海南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党总支委员、总经理,全球消费精品(海南)贸易有限公司董事;2023年10月至今,任海南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张祺奥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张祺奥先生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胡丹锋先生:1979年3月出生,中共党员,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0年8月至2004年10月,任杭州大通业务经理;2004年11月至2008年10月,任杭州中力建筑机械有限公司业务总监;2008年11月至2021年12月1日任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2008年11月至2024年5月任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2024年5月至今任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截至本公告日,胡丹锋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76,918,02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8.98%,胡丹锋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胡丹锋先生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遇言先生:1982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7年10月至2013年8月,历任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外汇管理室经理、现金流管理分部经理;2013年8月至2017年8月,历任上海家得利超市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宝鸡商场有限公司副总裁财务总监、上海家得利超市有限公司总裁;2017年8月至2018年7月,任三亚凤凰国际机场有限责任公司财务总监;2018年7月至2022年6月,历任海南机场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海口美兰国际机场有限责任公司及海南美兰国际空港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22年6月至今,任海南省发展控股有限公司财务部副部长;2023年10月至今,兼任海南机场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长。
遇言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遇言先生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隋彤彤女士:1990年5月出生,中共党员,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注册会计师。2015年7月至2021年8月,任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业务副总监;2021年8月至2022年1月,任海南省发展控股有限公司战略发展部战略研究中心项目高级经理;2022年1月至2022年9月,任海南省发展控股有限公司战略发展部战略研究中心项目副总监;2022年 9月至2023年1月,任海南省发展控股有限公司战略发展部部长助理;2022年6月至今,任海南发展控股置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海南机场设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23年1月至今,任海南省发展控股有限公司战略发展部副部长。
隋彤彤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隋彤彤女士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周丽红女士: 1976年7月出生,中共党员,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2010年12月至2012年4月任娃哈哈宏振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兼集团董事长助理;2012年8月至今任浙江复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创始合伙人、总经理;2013年6月至今任浙江新锐浙商科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2014年5月至今任浙江帕帝实业有限公司总经理;2023年6月至今任浙江华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周丽红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周丽红女士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
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议案二: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
监事的议案各位股东:
公司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每届任期三年。第四届监事会已届满,为保证公司监事会能够依法正常运作,监事会拟进行换届选举。由公司控股股东海控产投、公司股东胡丹锋提名,公司监事会同意提名贺晓霞、马勇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与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的职工代表监事桂林共同组成公司的第五届监事会。第五届监事会监事任期均为三年,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以上非职工代表监事侯选人均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且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本议案共有二项子议案,采用非累积投票制方式投票,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按照相关规则对本议案进行表决:
2.01 关于选举贺晓霞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2.02 关于选举马勇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以上议案经公司监事会审议通过,现提交股东大会,请予以审议。
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8月12日
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附件二:《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贺晓霞女士:1983年7月出生,中共党员,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税务师。2020年10月至2021年8月,任海南省发展控股有限公司财务部业务支持中心业务中心日常经营及税务咨询岗(主管级);2021年8月至今,任海南省发展控股有限公司财务部副部长。贺晓霞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贺晓霞女士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马勇先生:1977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15年5月至2017年1月,任上海蓝白律师事务所法律顾问;2017年7月至2021年5月,任上海兰迪律师事务所法律顾问;2021年1月至今任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2021年5月至今任浙江大黄蜂大数据运营有限公司人事经理、监察经理。
马勇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马勇先生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未
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议案三: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各位股东:
一、《公司章程》及部分公司治理制度修订原因
鉴于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为完善治理结构,促进规范运作,公司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共产党章程》《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原控股股东胡丹锋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浙江华铁恒升科技有限公司、浙江华铁大黄蜂控股有限公司、公司股东黄建新与海南海控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于2024年5月21日签署的《海南海控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与胡丹锋、浙江华铁恒升科技有限公司、浙江华铁大黄蜂控股有限公司、黄建新之股份转让协议》相关约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附件《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议事规则》”)《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董事会议事规则》”)《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以下简称“《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进行修订和完善。
二、修订《公司章程》情况
修订前 | 修订后 |
第八条 公司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第八条 公司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月以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一)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人数或者本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即不足5人)时; |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月以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一)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人数或者本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 …… |
…… | |
第六十八条 股东大会由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的一名董事主持。 | 第六十八条 股东大会由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联席董事长主持;联席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时,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的一名董事主持。 |
第一百零四条 独立董事应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 第一百零四条 公司应当建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独立董事制度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规定,有利于公司的持续规范发展,不得损害公司利益。公司应当为独立董事依法履职提供必要保障。 |
第一百零六条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全部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设董事长1名,独立董事3人。 | 第一百零六条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全部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设董事长1名,联席董事长1名,独立董事4名。 |
第一百一十八条 董事会设董事长一名。董事长由公司董事担任,并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 第一百一十八条 董事会设董事长一名,联席董事长一名。董事长、联席董事长由公司董事担任,并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
第一百二十条 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履行职务。 | 第一百二十条 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联席董事长履行职务;联席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履行职务。 |
第一百六十二条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为:公司利润分配应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但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若外部经营环境或者公司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公司可充分考虑自身生产经营、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等需要根据本章程规定的决策程序调 | 第一百六十二条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为:公司利润分配应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但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若外部经营环境或者公司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公司可充分考虑自身生产经营、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等需要根据本章程规定的决策程序调 |
整利润分配政策,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制订与修改的程序如下: (一)利润分配政策的制订和修改由公司董事会向公司股东大会提出,修改利润分配政策时应当以股东利益为出发点,注重对投资者利益的保护,并在提交股东大会的议案中详细说明修改的原因。 (二)董事会提出的利润分配政策必须经董事会全体董事过半数表决通过以及,独立董事应当对利润分配政策的制订或修改发表独立意见。 …… | 整利润分配政策,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制订与修改的程序如下: (一)利润分配政策的制订和修改由公司董事会向公司股东大会提出,修改利润分配政策时应当以股东利益为出发点,注重对投资者利益的保护,并在提交股东大会的议案中详细说明修改的原因。 (二)董事会提出的利润分配政策必须经董事会全体董事过半数表决通过。 …… |
第一百六十三条 公司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由董事会根据公司业务发展情况、经营业绩拟定利润分配方案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在制定利润分配具体方案时,董事会应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并由独立董事出具意见。独立董事还可以视情况公开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利润分配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在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进行审议前,公司应通过各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要求,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 公司可以采取现金或股票等方式分配利润,但在具备现金分红条件下,应当优先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 | 第一百六十三条 公司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由董事会根据公司业务发展情况、经营业绩拟定利润分配方案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在制定利润分配具体方案时,董事会应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独立董事认为现金分红具体方案可能损害上市公司或者中小股东权益的,有权发表独立意见。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的意见未采纳或者未完全采纳的,应当在董事会决议公告中披露独立董事的意见及未采纳的具体理由。独立董事还可以视情况公开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利润分配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在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进行审议前,公司应通过各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要求,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 |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根据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公司当年盈利但董事会未作出现金利润分配方案的,应当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原因。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 …… | 公司可以采取现金或股票等方式分配利润,但在具备现金分红条件下,应当优先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公司召开年度大会审议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时,可以审议批准下一年中期现金分红的条件、比例上限、金额上限等。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下一年中期分红上限不应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制定具体的中期分红方案。 ……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或公司董事会根据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下一年中期分红条件和上限制定具体方案后,须在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公司当年盈利但董事会未作出现金利润分配方案的,应当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原因,以及下一步为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拟采取的举措等。独立董事认为现金分红方案可能损害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情形的,有权发表意见; …… |
三、部分公司治理制度修订情况
为进一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建立健全内部管理机制,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对相关制度进行了修订,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制度名称 | 变更情况 | 是否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1 |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 修订 | 是 |
2 | 《董事会议事规则》 | 修订 | 是 |
3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 修订 | 是 |
本议案共有四项子议案,采用非累积投票制方式投票,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按照相关规则对本议案进行表决:
3.01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3.02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3.03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3.04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以上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现提交股东大会,请予以审议。
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8月12日
议案四: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
议案各位股东:
鉴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以及公司控股股东海控产投、公司股东胡丹锋的提名,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第五届董事会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王绍宏、许能锐、张雷宝、许诗浩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上述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本议案共有四项子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方式投票,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按照相关规则对每位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逐项表决:
4.01 关于选举王绍宏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4.02 关于选举许能锐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4.03 关于选举张雷宝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4.04 关于选举许诗浩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以上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现提交股东大会,请予以审议。
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8月12日
附件三 :《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王绍宏先生:1963年7月出生,中共党员,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经济学博士学位,高级经济师。1986年7月至1993年3月,在天津财经大学从事金融教学与研究;1993年4至1996年3月,任中国建设银行海南省海口市分行业务拓展部、信贷部总经理;1996年4月至1999年3月,任中国投资银行深圳分行市场部副总经理、罗湖支行行长;1999年3月至2003年2月,任中国光大银行深圳分行华丽路支行行长;2003年3月至2015年9月,任中国进出口银行深圳分行行长助理、副行长;2015年10月至2017年9月,任广东省可再生能源产业基金董事总经理;2016年10月至2021年11月,任深圳市公司治理研究会会长;2021年11月至今,任深圳市公司治理研究会名誉会长;2017年10月至今,任深圳铸信诚股权投资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2020年4月至今,任北江智联纺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8月至今,任威海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1月至今,任深圳共合文化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24年6月至今,任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王绍宏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王绍宏先生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许能锐先生:1971年7月出生,中共党员,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教授,博士生导师,海南大学会计中外人文交流研究院院长、国际商学院副院长。2005年7月至2006年9月,任华南热带农业大学经管学院
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讲师;2008年10月至2010年9月,任海南大学管理学院教研办公室主任;2010年9月至2013年9月,任海南大学党委办公室科长;2011年10月至2012年9月,任海南大学计划财务处副处长(挂职);2012年7月2013年3月,于天津大学财务处担任挂职干部;2013年9月至2018年6月,任海南大学计划财务处副处长;2018年6月至2019年6月,任教育部财务司预算处借调干部;2019年6月至2021年10月,任海南大学管理学院副院长;2021年10月至2022年7月,任海南大学采购与招标中心副主任(主持工作);2022年7月至2023年6月,任海南大学管理学院副院长;2020年12月至今,任海南大学会计中外人文交流研究院院长;2023年6月至今,任海南大学国际商学院副院长。
许能锐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许能锐先生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张雷宝先生:1973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教授、高级会计师。2015年1月至2015年12月,云南省地税局局长助理;2016年1月至2020年2月任浙江财经大学研究生院院长、学科建设办主任;2019年6月至今浙商期货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3月至2021年12月任浙江财经大学财税学院教授、博导;2020年9月至今任浙文影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1月至今任浙大城市学院商学院院长。
张雷宝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张雷宝先生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许诗浩先生:1989年3月出生,中共党员,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2011年7月至2015年4月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浙江分所审计项目经理;2015年6月至2015年12月任中国民生银行信用卡中心财务;2016年1月至2018年9月任浙江她说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8年10月至2020年8月任浙江林境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兼分管行政事务;2020年9月至2023年9月任大连圣亚旅游控股有限公司审计部部长;2023年9月至今任大连圣亚旅游控股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23年11月至今任大连圣亚企业管理后勤服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2024年4月至今任大连星海湾圣亚旅游发展有限公司董事。
许诗浩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许诗浩先生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