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邦照明: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更正公告
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5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ee.com.cn)网站及指定媒体上披露了《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5)。经事后自查,由于工作疏忽,在上述公告的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中出现了文字错误,现对相关内容更正如下:
一、更正前
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债权人: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分行
保证人: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债务人:瑞金市得邦照明有限公司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期限:1年
担保金额:5,000万元
二、更正后
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债权人: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分行
保证人: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债务人:东阳得邦光电有限公司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期限:5年
担保金额:5,000万元
除上述更正内容外,原公告其他内容保持不变。由此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
公司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特此公告。
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5月12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