旭升集团: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3305 公司简称:旭升集团债券代码:113685 债券简称:升24转债
宁波旭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
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 ||||
股票种类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股票简称 | 股票代码 | 变更前股票简称 |
A股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旭升集团 | 603305 | 旭升股份 |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姓名 | 罗亚华 | - |
电话 | 0574-55223689 | 0574-55223689 |
办公地址 | 宁波北仑区沿山河南路68号 | 宁波北仑区沿山河南路68号 |
电子信箱 | xsgf@nbxus.com | xsgf@nbxus.com |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总资产 | 13,656,140,919.64 | 10,063,889,283.31 | 35.6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6,499,270,899.83 | 6,244,072,825.66 | 4.09 |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营业收入 | 2,149,128,809.18 | 2,360,336,114.38 | -8.9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264,762,508.48 | 393,898,022.22 | -32.7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238,012,626.70 | 374,244,875.78 | -36.40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746,940,346.85 | 502,115,292.41 | 48.76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4.18 | 6.81 | 减少2.63个百分点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28 | 0.42 | -33.33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28 | 0.42 | -33.33 |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截至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 47,222 | |||||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不适用 |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 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的股份数量 | |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旭晟控股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27.30 | 254,766,935 | 0 | 无 | |
香港旭日實業有限公司 | 境外法人 | 20.55 | 191,773,686 | 0 | 无 | |
徐旭东 | 境内自然人 | 12.41 | 115,846,450 | 0 | 无 |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易方达供给改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其他 | 2.93 | 27,349,342 | 0 | 无 | |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旭成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其他 | 2.81 | 26,231,368 | 0 | 无 |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易方达新丝路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其他 | 0.82 | 7,626,785 | 0 | 无 |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境外法人 | 0.75 | 6,981,595 | 0 | 无 |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证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其他 | 0.44 | 4,094,084 | 0 | 无 | |
广发基金-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险-广发基金国寿股份均衡股票型组合单一资产管理计划(可供出售) | 其他 | 0.26 | 2,398,909 | 0 | 无 |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其他 | 0.24 | 2,269,500 | 0 | 无 |
-富国中证5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一、徐旭东与旭晟控股、旭日实业、旭成投资间存在关联关系:1、徐旭东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为12.41%;2、旭晟控股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比例27.30%,徐旭东先生持有旭晟控股51%的股权,为旭晟控股实际控制人;3、旭日实业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比例20.55%,徐旭东先生持有旭日实业100%的股权,为旭日实业实际控制人;4、旭成投资为公司高管、核心员工及其亲属的持股平台,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比例2.81%,其中徐旭东弟弟徐曦东的配偶丁昭珍女士为旭成投资执行事务合伙人。 二、公司未知上述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情况。 |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 不适用 |
2.4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