旭升集团: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宁波旭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波旭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0月25日以专人送达、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10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6人,实到董事6人,公司董事长徐旭东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该报告中的相关财务信息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宁波旭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旭升集团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7)。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宁波旭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0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