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懋科技:关于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审核问询函回复及相关申请文件更新的提示性公告
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审核问
询函回复及相关申请文件更新的提示性公告
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17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出具的《关于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上证上审(再融资)[2023]105号)(以下简称“审核问询函”)。公司收到审核问询函后,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就审核问询函中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和逐项答复,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等文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进一步补正意见要求,公司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审核问询函回复内容进行了补充与修订,并对相关申请文件进行了更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修订稿)》等文件。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尚需通过上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上述事项最终能否通过上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上述事项进展情况,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特此公告。
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十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