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委员会2023年第52次审议会议结果公告
2023年第52次审议会议
结果公告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委员会2023年第52次审议会议于2023年6月15日召开,现将会议审议情况公告如下:
一、审议结果
(一)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再融资):
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二)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发):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三)华电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发):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二、上市委会议现场问询的主要问题
(一)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请发行人代表:(1)结合发行人对徐州博康与东阳华芯的投资规划,相关信息披露前后是否一致,主要投资方是否存在潜在的控制权纠纷或未披露的协议约定,零对价受让东阳华芯11%股权的商业合理性等,说明是否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有关财务性投资的规定;(2)结合发行人激励对象放弃可行权股票期权、2022年下半年收入和利润大幅增长以及长期股权投资、应收账款与存货减值计提等对净资产收益率的影响,说明发行人是否符合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的相关发行条件。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明确意见。
(二)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请发行人代表:(1)结合竞争对手在国内产能布局、下游客户自建产能,以及报告期内产销情况,说明发行人是否具备较强成长性;(2)说明2022年大幅增加氟酮采购量的原因及合理性,以及保障主要原材料供应的措施;(3)结合公司产品技术性能,说明从PEEK材料进入PEEK制品领域的合理性和必要性以及新增产能的具体消化措施。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明确意见。
(三)华电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请发行人代表结合实际控制人与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新能源发电业务现有项目及发展规划、避免同业竞争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措施及承诺等,说明相关措施及承诺履行是否具有可行性及后续相关安排。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明确意见。
2.请发行人代表结合可再生能源补贴政策及补贴核查工作、应收账款及固定资产规模较大等,说明收入冲减是否完整准确,相关资产减值计提是否充分,核查进展对发行人经营业绩是否造成重大影响,相关风险揭示是否充分。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明确意见。
3.请发行人代表结合长短期借款等主要负债构成、期限及到期本息、应收账款收回的长周期对经营活动现金流量的影响、发行人资信及相关信用额度、偿债资金安排以及重大资产支出等情况,说明发行人是否存在重大偿债风险。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明确意见。
4.请发行人代表结合拟公开发行股份比例上限、募投项目规模、资金使用安排等,说明:(1)本次募集资金公开发行股份比例上限设定是否合理,募集资金是否有上限安排;(2)募集资金用途未对应到具体项目、未选取主要项目进行投资概算和效益测算的原因及合理性,募投项目相关信息披露是否充分。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明确意见。
三、需进一步落实事项
(一)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无。
(二)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无。
(三)华电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请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中补充披露募投重点项目的投资概算和效益测算情况。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委员会2023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