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金泉:关于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公告
扬州金泉旅游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扬州金泉旅游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3年4月14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2023年5月25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所”)为公司2023年年度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15日披露的《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8)。
近日,公司收到大华所发来的《关于变更扬州金泉旅游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函》,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次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变更情况
大华所作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原委派姜纯友、陈婷婷为签字注册会计师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鉴于原签字注册会计师姜纯友、陈婷婷工作调整,根据大华所《业务质量管理制度》相关规定,现委派徐忠林、武丽丽为签字注册会计师,负责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继续完成相关工作。
二、本次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基本信息
签字注册会计师徐忠林:于2014年11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年10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2年12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2023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数量超过3家
次。签字注册会计师武丽丽:于2023年11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21年10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21年10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2021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数量0家。
三、独立性和诚信情况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徐忠林、武丽丽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最近三年未受到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符合定期轮换的规定,无不良诚信记录。
四、本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变更过程中相关工作安排已有序交接,变更事项不会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产生影响。
五、备查文件
1、《关于变更扬州金泉旅游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函》
特此公告。
扬州金泉旅游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