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金泉: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扬州金泉旅游用品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查股网  2024-01-30  扬州金泉(603307)公司公告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扬州金泉旅游用品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扬州金泉旅游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扬州金泉”、“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扬州金泉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扬州金泉旅游用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3067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1,675.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31.04元,共计募集资金人民币51,992.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1,211.16万元。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大华验字[2023]000072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了专户存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公司募集资金将在扣除发行费用后投入年产25万顶帐篷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年产35万条睡袋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户外用品研发中心技术改造项目、扬州金泉旅游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物流仓储仓库建设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以推动公司主营业务发展,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序号

序号项目名称预计投资总额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1年产25万顶帐篷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9,308.029,308.02
2年产35万条睡袋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9,774.219,774.21
3户外用品研发中心技术改造项目5,992.505,992.50
4扬州金泉旅游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物流仓储仓库建设项目7,136.437,136.43
5补充流动资金9,000.009,000.00
合计41,211.1641,211.16

公司于2023年6月5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将募投项目“年产25万顶帐篷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实施主体由公司变更为公司全资孙公司PEAK公司,实施地点由扬州市邗江区杨寿镇回归路63号变更为越南广南省升平县平福社河蓝产业集群。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保荐机构也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

公司于2023年8月9日和2023年8月29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及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及使用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收购江苏省阿珂姆野营用品有限公司50.50%股权的议案》,同意将“年产35万条睡袋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募集资金金额9,774.21万元调整为0元,“扬州金泉旅游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物流仓储仓库建设项目”募集资金金额7,136.43万元调整为4,136.43万元,调整的金额合计12,774.21万元拟变更为用于新增的收购江苏省阿珂姆野营用品有限公司

50.50%股权募投项目。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保荐机构也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投入情况如下(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1年产25万顶帐篷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9,308.021,460.72
2收购江苏省阿珂姆野营用品有限公司50.50%股权募投项目12,774.2112,774.21
3户外用品研发中心技术改造项目5,992.500
4扬州金泉旅游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物流仓储仓库建设项目4,136.430
5补充流动资金9,000.009,000.00
合计41,211.1623,234.93

“收购江苏省阿珂姆野营用品有限公司

50.50%股权募投项目”已于2023年

月结项;

三、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具体内容基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情况,经公司审慎研究,现将对“户外用品研发中心技术改造项目”和“扬州金泉旅游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物流仓储仓库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序号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原定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延期后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
1户外用品研发中心技术改造项目2024年2月2025年2月
2扬州金泉旅游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物流仓储仓库建设项目2024年2月2025年2月

(二)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原因

“户外用品研发中心技术改造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对公司现有户外用品研发中

心进行技术改造,在现有研发能力基础上,进一步提升技术水平,为公司业务开展提供更坚实的技术支撑,并增加技术储备,进一步拓展公司产品线。“扬州金泉旅游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物流仓储仓库建设项目”旨在建设具备智能化管理水平

的物流仓储仓库,有效合理进行库存管理,提高整体生产管理水平。目前全球经济发展环境面临的复杂性、严峻性和不确定性仍然存在,虽然未来行业长期形势向好,但国内外复杂的形势仍存在较多不确定因素,公司在实施项目过程中相对谨慎。由于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考虑到市场环境等客观因素的影响,同时结合各业务发展状况,预计无法在原计划实施完成。为高效利用募集资金,避免募集资金使用的浪费,确保项目利益最大化,经公司审慎研究,对上述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进行调整,均延期至2025年2月。

(三)保障延期后项目按期完成的相关措施公司将密切关注市场变化,积极优化资源配置,加强对募投项目的监督管理,定期对项目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估,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有效,并致力于实现募投项目质量和经济效益的最优化。

四、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本次“户外用品研发中心技术改造项目”及“扬州金泉旅游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物流仓储仓库建设项目”延期系公司根据相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进行的必要调整,仅涉及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的变化,不涉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投资总额的变更,该项目延期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质量,不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与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本次事项履行的相关审议程序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董事会2024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认为: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有利于保证募投项目的建设成果更好地满足公司发展规划

要求,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是公司根据项目实际进展情况而做出的审慎决定,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也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因此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

六、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扬州金泉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已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公司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扬州金泉旅游用品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

丁峰周刘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