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金泉: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扬州金泉旅游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扬州金泉旅游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扬州金泉旅游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扬州金泉”、“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扬州金泉旅游用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3067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扬州金泉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675万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
31.04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19,920,000.00元,扣除相关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12,111,595.51元。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大华验字[2023]000072号)《验资报告》,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合理使用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有效降低募集资金闲置成本,提升募集资金的保值增值能力,以更好地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现金管理额度及资金来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7,000万元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在董事会授权的投资期限内,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合计不超过上述投资额度,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三)现金管理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强的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
(四)现金管理期限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授权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五)实施方式
上述现金管理在额度范围内,由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办理实施相关事项。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 投资风险
公司拟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强的保本型产品,总体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收益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将严格按照董事会的授权,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强的保本型产品,保障资金安全。公司财务部将建立台账对购买的现金管理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现金管理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履行的程序及相关意见
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公司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扬州金泉旅游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丁峰 | 周刘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