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金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查股网  2024-04-22  扬州金泉(603307)公司公告

扬州金泉旅游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

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 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或“大华”)

成立日期:2012年2月9日成立(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01室

2、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梁春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为270人;截至2023年12月31日注册会计师人数:1471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141人。

3、业务信息

2022年度业务总收入:332,731.85万元;2022年度审计业务收入:307,355.10万元;2022年度证券业务收入:138,862.04万元;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家数:488

家;公司所在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0家,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建筑业。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2023年4月14日、2023年5月25日分别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大华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公司独立董事就前述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2023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 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大华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大华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 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大华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大华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的审计工作要求。2023年

3月13日,第一届董事会2023年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2023年12月15日,审计委员会委员通过线上和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和项目经理召开沟通会议,对 2023 年度审计工作的初步预审情况,如独立性、注册会计师与财务报表审计相关的责任、计划的审计范围和时间安排的总体情况、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本年度审计的重点领域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审计委员会委员听取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公司审计内容相关调整事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审计报告的出具情况等汇报,并对审计发现问题提出建议。

(三)2024年4月1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2023年年度报告、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提交董事会审核。

四、总体评价

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交所的监管要求及 公司章程》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审计委员会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鉴证过程中遵循独立审计的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勤勉尽责,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

扬州金泉旅游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4月18日

(以下无正文,为《 扬州金泉旅游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签字页)

李伯圣:

孙荣奎:

林明稳: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