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金泉: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扬州金泉旅游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集情况
(1)扬州金泉旅游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扬州金泉”)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8月19日以电话通知、专人送达等方式发出。
(2)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4年8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采取举手表决的方式进行表决。
(3)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5人,实际出席董事5人.
(4)经全体董事推举,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林明稳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5)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2)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3)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以及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授权,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与财务状况,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00元(含税)。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67,00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6,800,000.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转增股本。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扬州金泉旅游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