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金泉: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查股网  2024-11-02  扬州金泉(603307)公司公告

股票代码:603307 公司简称:扬州金泉

扬州金泉旅游用品股份有限公司Yangzhou Jinquan Travelling Goods Co.,Ltd.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材料

2024年11月

扬州金泉旅游用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目录

序号会议资料名称
1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2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3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议案一《关于<扬州金泉旅游用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议案二《关于制定<扬州金泉旅游用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议案三《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各位股东:

为维护扬州金泉旅游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在公司股东大会期间依法行使权利,保证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依据《扬州金泉旅游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扬州金泉旅游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制定如下规定:

一、股东大会设立秘书处,具体负责股东大会有关程序方面的事宜,秘书长由董事会秘书担任。

二、董事会在股东大会的召开过程中,应当以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认真履行法定职责。

三、股东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和依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获取有关信息等项权利,并认真履行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权益,不得扰乱大会的正常秩序。股东应听从大会工作人员劝导,共同维护好股东大会秩序和安全。

四、股东大会设股东发言议程。要求在股东大会上发言,需填写《股东大会发言登记表》,并向大会秘书处登记。登记发言的人数根据实际限定,发言顺序按持股数多的在先。股东的大会发言由大会主持人指名后到指定的位置发言,内容围绕股东大会的主要议案,每位股东发言的时间不超过十分钟。股东发言时,应先报告所持股份数和姓名。会议主持人指定有关人员有针对性地回答股东提出的问题,回答问题的时间不超过十分钟。

五、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的合法权益,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聘任律师和董事会邀请的其他人员以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入场。

六、为保证会场秩序,进入会场后,请将手机关闭或调至震动状态,谢绝个人录音、拍照和录像,对于干扰会议正常秩序、寻衅滋事和侵犯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查处。

七、股东大会提供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两种投票表决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不能重复投票,股东可以在网络

投票时间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通过现场方式和网络方式重复进行投票的,以第二次投票结果为准。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及其代理人,若已进行会议登记并领取表决票,但未进行投票表决,则视为该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自动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有的表决权在统计表决结果时作弃权处理。

八、本次会议的见证律所为上海仁盈律师事务所。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11月07日(星期四)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11月0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二、会议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三、现场会议地点:扬州市邗江区杨寿镇回归路63号一楼会议室

四、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林明稳先生

五、会议签到:13:45前,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入场、签到。

六、会议议程

1、主持人宣读股东大会现场会议股东到会情况,宣布会议开始。

2、股东以举手表决的方式通过计票人、监票人人选。

3、审议各项议案

序号议案名称
非累积投票议案
1《关于<扬州金泉旅游用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制定<扬州金泉旅游用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4、股东或股东代理人问询或发言、现场投票表决。

5、休会,表决统计。

6、复会,宣读股东大会决议并签署股东大会决议和会议记录。

7、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8、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议案一:关于《扬州金泉旅游用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建立、健全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增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骨干人员对实现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责任感、使命感,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10月23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审议。

扬州金泉旅游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07日

议案二:关于制定《扬州金泉旅游用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各位股东:

为公司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进行,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激励与约束的长效机制,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充分调动激励对象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利益结合,公司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报告见附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10月23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审议。

扬州金泉旅游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07日

议案三: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4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保证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办理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

(1)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①授权董事会确认激励对象参与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资格和条件,确定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②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式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回购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③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回购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④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与激励对象签署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书、向证券交易所提出授予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等;

⑤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是否可以解除限售,对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解除限售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⑥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解除限售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解除限售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等;

⑦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办理已身故(死亡)的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继承事

宜,终止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⑧授权董事会对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2)授权董事会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3)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就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4)提请股东大会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财务顾问、收款银行、会计师、律师、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5)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有效期一致。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行使。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审议。

扬州金泉旅游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07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