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流股份:关于提前赎回“应流转债”的公告
债券代码:113697
债券简称:应流转债
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前赎回“应流转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应流股份”或“公司”)股 票自2026 年7 月16 日至2026 年8 月5 日期间已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 低于“应流转债”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根据《安徽应流机电股份 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主板上市募集说明书》(以下 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相关约定,已触发“应流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 款。
公司于2026 年8 月5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提前赎回“应流转债”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决定行使“应流转债”的 提前赎回权,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对赎回登记日登记在册的 “应流转债”全部赎回。
投资者所持“应流转债”除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二级市场继续交易或按 照30.31 元/股的转股价格进行转股外,仅能选择以100 元/张的票面价格加当 期应计利息被强制赎回。若被强制赎回,可能面临较大投资损失。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概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1956 号),公司于2025 年9 月19 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15,000,000 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 元,发行总额1,500,000,000 元。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6 年
(即2025 年9 月19 日至2031 年9 月18 日),票面利率为:第一年0.10%、第 二年0.30%、第三年0.60%、第四年1.00%、第五年1.50%、第六年2.00%。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5〕240 号)同意,公司发行 的1,500,000,000 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5 年10 月22 日在上交所挂牌交易, 证券简称“应流转债”,证券代码“113697”。
根据有关规定和公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本次发行的“应流转债” 转股期限起止日期为2026 年3 月25 日至2031 年9 月18 日,初始转股价格为 30.47 元/股。因公司实施2025 年度利润分配,“应流转债”的转股价格由30.47 元/股调整为30.31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6 年7 月10 日生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应流转债”最新转股价格为30.31 元/股。
二、可转债赎回条款与触发情况
(一)有条件赎回条款
根据《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规定中约定,“应流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 具体如下: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 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或本次发行的 可转债未转股余额不足人民币3,000 万元时,公司有权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 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 \(IA=B 2 ×i ×t / 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2: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将被赎回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 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因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 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
等情况而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在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如果出现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情况,则上述三十个交易日须从转股价格调整 之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重新计算。
(二)有条件赎回条款触发情况
1、自2026 年3 月25 日至2026 年4 月15 日期间,公司股票已有15 个交易 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应流转债”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已触发《募 集说明书》中规定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公司于2026 年4 月15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 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不提前赎回“应流转债”的议案》,决定本 次不行使“应流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不提前赎回“应流转债”,且在未来三 个月内(即2026 年4 月16 日至2026 年7 月15 日),如再次触发“应流转债” 有条件赎回条款,公司均不行使“应流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自2026 年7 月 15 日之后的首个交易日重新起算,若“应流转债”再次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届 时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应流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具体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于2026 年4 月16 日披露的 《应流股份关于不提前赎回“应流转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6)。
2、自2026 年7 月16 日至2026 年8 月5 日期间,公司股票已有15 个交易 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应流转债”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已触发《募 集说明书》中规定的有条件赎回条款。
三、公司提前赎回“应流转债”的决定
公司于2026 年8 月5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提前赎回“应流转债”的议案》。结合当前市场情况及公司自身经营状况,为优 化公司资本结构、降低资产负债率,公司董事会决定行使“应流转债”的提前赎 回权,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对赎回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应流转债” 全部赎回。同时,为确保本次“应流转债”提前赎回事项的顺利进行,董事会授 权公司管理层及相关部门负责办理本次“应流转债”提前赎回的全部相关事宜。 上述授权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赎回相关工作完成之日止。
四、相关主体减持可转债情况
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在本次“应流转债”赎回条件满足前的6 个月内,交易“应流转债”的情况如下:
单位:张
期末持有
名称 债券持有人身份 期初持有
债券持有人
期间合计
买入数量
期间合计
卖出数量
数量
数量
应流投资 控股股东 4,104,870 4,104,870
衡邦投资 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 679,490 679,490
衡玉投资 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 128,420 128,420
衡宇投资 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 41,210 41,210
杜应流 实际控制人、董事长 256,780 256,780
林欣 董事、副总经理 1,690 1,690
杜超 董事、董事会秘书 2,210 2,210
合计 5,214,670 5,214,670
除此之外,公司其他相关主体在赎回条件满足前的6 个月内均未交易“应流 转债”。
五、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提前赎回“应流转债”相关事项已经公司董 事会审议,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2 号——可转换公司债券》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募集说明书》 的约定。保荐人对公司本次提前赎回“应流转债”事项无异议。
六、风险提示
投资者所持“应流转债”除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二级市场继续交易或按照 30.31 元/股的转股价格进行转股外,仅能选择以100 元/张的票面价格加当期应 计利息被强制赎回。若被强制赎回,可能面临较大投资损失。
公司将尽快披露《关于实施“应流转债”赎回暨摘牌的公告》等相关公告, 明确有关赎回程序、价格、付款方式及时间等具体事宜。敬请广大投资者详细了 解可转债赎回条款及其潜在影响,并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8 月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