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力医疗: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广州维力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 议 资 料2023年8月24日
目 录
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 3
二、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 5
三、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 6议案一、《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暨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议案二、《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议案三、《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议案四、《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议案五、《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广州维力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会议时间:2023年8月24日(星期四)下午14点00分会议地点:广州市番禺区化龙镇国贸大道南47号公司一号楼二楼会议室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向彬先生大会议程:
一、签到、宣布会议开始
1、与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资料;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同时提交身份证明材料(营业执照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等)并领取《表决票》;
2、董事长宣布会议开始并介绍会议出席情况;
3、推选现场会议的计票人、监票人;
4、董事会秘书宣读大会会议须知。
二、宣读会议议案
议案一、《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暨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议案二、《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议案三、《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议案四、《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议案五、《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三、股东现场表决
1、针对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对股东代表的提问进行回答;
2、大会对上述议案进行审议并投票表决;
3、计票、监票 。
四、宣布现场会议结果
1、董事长宣读现场会议结果。
五、等待网络投票结果
1、董事长宣布现场会议休会;
2、汇总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情况。
六、宣布决议和法律意见
1、董事长宣读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2、律师发表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3、签署会议决议和会议记录;
4、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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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2023年8月24日
广州维力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为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会议正常进行,提高会议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须知:
1、公司股东或股东代表参加会议,依法享有发言权、咨询权、表决权等各项权利。
2、要求在会议发言的股东或股东代表,应当为在大会会务组登记的合法股东或股东代表。
3、会议进行中要求发言的股东或股东代表,应当先向会议主持人提出申请,并经主持人同意后方可发言。
4、建议股东或股东代表发言前认真做好准备,每一股东或股东代表发言一般不超过3分钟,发言时应先报所持股份数额和姓名。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等回答股东问题,与本次股东大会议题无关或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或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质询,大会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议案表决开始后,大会将不再安排股东发言。
5、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逐项进行表决。现场股东以其持有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股东在投票表决时,应在表决票中每项议案项下的“同意”、“反对”、“弃权”三项中任选一项,并以打“√”表示,多选或不选均视为无效票,做弃权处理。
6、本次股东大会共5个议案,其中议案3、4、5属于累积投票议案。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1)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2)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3)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7、谢绝到会股东或股东代表个人录音、录像、拍照,对扰乱会议的正常秩序和会议议程、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或股东代表的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及时报有关部门处理。
广州维力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8月24日
议案一:
广州维力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暨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各位股东:
根据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鉴于本激励计划中有7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拟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162,000股进行回购注销,并根据公司2021年、2022年利润分配方案调整回购价格。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价格及资金来源
(一)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
根据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激励对象与公司(含子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者聘用协议到期,且不再续约或者主动辞职的,已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作处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鉴于本激励计划中有7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决定对其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62,000股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调整说明
1、公司以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作为回购价格。自限制性股票公告授予登记完成之日(含当日)起计息至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回购注销议案之日(不含当日),满一年不满两年的,按一年期央行定期存款利率计息。
因此,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计算如下:P2=P1×(1+1.50%×D÷365)=6.39×(1+1.50%×601÷365)=6.548元/股。其中:P2为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P1为授予价格,D为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注销议案之日距限制性股票公告授予登记完成之日的天数,一年期央行
定期存款利率为1.50%。因此,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6.548元/股。
2、根据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派息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额或公司股票价格事项的,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公司于2022年5月26日实施完毕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本次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293,422,218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35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39,611,999.43元(含税)。公司于2023年5月29日实施完毕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本次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293,322,218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4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99,729,554.12元
综上,公司决定对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派息的调整方法如下:
P=P2-V
其中:P为调整派息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P2为调整派息前的每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P=6.548-0.135-0.34=6.073元/股
根据上述调整方法,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6.548元/股调整为6.073元/股。
(三)回购资金来源
本次预计支付的回购资金总额约为人民币983,826元,全部以公司自有资金支付。
二、预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293,322,218股变更为293,160,218股,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股
变动前 | 变动数 | 变动后 | |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 2,294,000 | -162,000 | 2,132,000 |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 291,028,218 | 0 | 291,028,218 |
股份合计 | 293,322,218 | -162,000 | 293,160,218 |
三、本次回购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广州维力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8月24日
议案二:
广州维力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各位股东:
鉴于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7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根据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将对上述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62,000股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
本次股份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293,322,218股变更为293,160,218股,公司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293,322,218元变更为人民币293,160,218元。
鉴于上述注册资本及总股本变更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相应条款进行修订。同时,根据《公司法》等有关规定,对《公司章程》中个别条款进行补充完善。具体修订如下:
修订前 | 修订后 |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9,332.2218万元。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9,316.0218万元。 | ||||||||||||
第十七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标明面值。 | 第十七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标明面值,每股面值为人民币一元。 | ||||||||||||
第十九条 公司设立时发起人认购股份情况如下: | 第十九条 公司设立时发起人认购股份情况如下: | ||||||||||||
序号 | 发起人 | 持股数(万股) | 持股比例(%) | 出资方式 | 出资时间 | ||||||||
序号 | 发起人 | 持股数(万股) | 持股比例(%) | ||||||||||
1 | 高博投资(香港)有限公司(COPLEX INVESTMENT (HONGKONG) LIMITED) | 3,739.20 | 49.856 | 净资产折股 | 2011-6-9 | ||||||||
1 | 高博投资(香港)有限公司(COPLEX INVESTMENT (HONGKONG) LIMITED) | 3,739.20 | 49.856 | ||||||||||
2 | 广州松维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1,808.10 | 24.108 | ||||||||||
2 | 广州松维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1,808.10 | 24.108 | 净资产折股 | 2011-6-9 | ||||||||
3 | 广州纬岳贸易咨询有限公司 | 602.70 | 8.036 | ||||||||||
4 | 北京昆吾九鼎医药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562.50 | 7.500 | ||||||||||
3 | 广州纬岳贸易咨询有限公司 | 602.70 | 8.036 | 净资产折股 | 2011-6-9 | ||||||||
5 | 浙江瑞瀛钛和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337.50 | 4.500 | ||||||||||
4 | 北京昆吾九鼎医药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562.50 | 7.500 | 净资产折股 | 2011-6-9 | ||||||||
6 | 上海谨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62.50 | 3.500 | ||||||||||
5 | 浙江瑞瀛钛和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337.50 | 4.500 | 净资产折股 | 2011-6-9 | ||||||||
7 | 嘉盈投资有限公司(CONRAD INVESTMENTS LIMITED) | 150.00 | 2.000 | ||||||||||
6 | 上海谨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62.50 | 3.500 | 净资产折股 | 2011-6-9 | ||||||||
8 | 苏州金泽九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37.50 | 0.500 | ||||||||||
7 | 嘉盈投资有限公司 | 150.00 | 2.000 | 净资产 | 2011-6-9 | ||||||||
(CONRAD INVESTMENTS LIMITED) | 折股 | ||||||||||
8 | 苏州金泽九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37.50 | 0.500 | 净资产折股 | 2011-6-9 | ||||||
合计 | 7,500.00 | 100.00 | / | / | |||||||
第二十条 公司发行的股份全部为普通股,股份总数为29,332.2218万股。 | 第二十条 公司发行的股份全部为普通股,股份总数为29,316.0218万股。 |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的其他内容不变。《公司章程》(修订稿)全文于2023年8月9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办理本次注册资本变更的登记备案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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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2023年8月24日
议案三:
广州维力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将于2023年9月3日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向彬先生、韩广源先生、段嵩枫先生、陈云桂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即2023年8月24日至2026年8月23日。上述董事候选人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宜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或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的情况;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其他情形。
现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议案为累积投票议案。
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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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2023年8月24日
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向彬:男,1969年出生,中国香港居民,拥有兰州大学数学专业学士学位和中欧国际工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EMBA)学位。主要工作经历:2011年至今任维力医疗董事长。截至目前,向彬先生通过高博投资(香港)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92,019,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1.37%,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条件。韩广源:男,1964年出生,中国国籍,拥有中山大学工商管理专业学士学位和中欧国际工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EMBA)学位。
主要工作经历:2011年至今任维力医疗副董事长、总经理。截至目前,韩广源先生通过广州松维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39,064,85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32%,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条件。段嵩枫:男,1968年出生,中国国籍,拥有上海对外贸易学院国际经济法专业学士学位。
主要工作经历:2011年至今担任维力医疗董事兼副总经理;2021年至今任维力医疗研究院副院长。
截至目前,段嵩枫先生通过广州纬岳贸易咨询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5,670,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34%,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条件。
陈云桂:女,1975年出生,中国国籍,中南民族大学生物化学专业、经济法专业双学士学位,中山大学MBA高级研修班结业。
主要工作经历:2011年6月至2012年1月任维力医疗生产部经理;2012年2月至2013年5月任张家港市沙工医疗器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3年6月至今任维力医疗生产总监;2011年6月至2018年5月任维力医疗监事会主席;2018年5月至今任维力医疗副总经理;2020年9月至今任维力医疗董事。
截至目前,陈云桂女士持有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公司股份120,000股,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条件。
议案四:
广州维力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各位股东: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将于2023年9月3日届满,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芦春斌先生、欧阳文晋先生、臧传宝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即2023年8月24日至2026年8月23日。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宜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或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的情况;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其他情形;具有《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所要求的任职条件和独立性。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已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资格备案审查。现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议案为累积投票议案。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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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2023年8月24日
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芦春斌:男,1964年出生,中国国籍,兰州大学理学学士、硕士学位,中山大学理学博士学位。主要工作经历:1988年6月至今在暨南大学发育与再生生物学系担任研究团队学术带头人。截至目前,芦春斌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
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规定的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条件。
欧阳文晋:男,1977年出生,中国国籍,中山大学物理学专业和会计学专业本科双学位、中山大学工商管理专业硕士研究生。
主要工作经历:2007年5月至2015年12月在广东中联羊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中联国际资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担任评估部副经理;2016年1月至2016年3月在广东恒和环保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担任高级经理;2016年6月至今在国众联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担任资产部副总经理。
截至目前,欧阳文晋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规定的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条件。
臧传宝:男,1979年出生,中国国籍,兰州大学法学学士、中山大学经济法学硕士、澳门科技大学民商法学博士学位。
主要工作经历:2011年11月至今在上海市汇业(广州)律师事务所担任合伙人、主任、律师。
截至目前,臧传宝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规定的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条件。
议案五:
广州维力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各位股东: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将于2023年9月3日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第四届监事会提名蔡国柱先生、舒杰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和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的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即2023年8月24日至2026年8月23日。上述监事候选人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宜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情形或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的情况;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其他情形。
现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议案为累积投票议案。
附: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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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事会2023年8月24日
附: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蔡国柱:男,1976年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主要工作经历:2011年至2017年任维力医疗人力资源部经理;2018年至今任维力医疗总经理助理兼人力资源中心总监;2020年9月至今任维力医疗监事。
截至目前,蔡国柱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条件。舒杰:男,1977年出生,中国国籍,华南理工大学高分子材料与工程专业本科
毕业。主要工作经历:2011年至2019年任维力医疗研发部经理,2015年9月至今任维力医疗监事;2020年1月至今任维力医疗研究院院长助理;2020年9月至今任维力医疗研究院研发部总监。截至目前,舒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