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力医疗: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广州维力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州维力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24年10月10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10月18日下午13:3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赵彤威女士主持,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以记名书面投票表决方式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其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出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投资的并购投资基金延期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参与设立的并购投资基金延长运营期限是基于其实际情况的需要,符合其未来发展需求。本次事项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的规定,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广州维力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0月19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