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力医疗: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广州维力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州维力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24年11月1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11月25日下午13:3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赵彤威女士主持,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以记名书面投票表决方式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可解除限售的2名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符合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解除限售条件,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我们同意公司按照本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对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2名激励对象持有的2.64万股限制性股票办理解除限售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广州维力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1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