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力医疗: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广州维力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州维力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24年12月2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12月9日上午10: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向彬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亲自出席董事7名。其中,独立董事芦春斌先生、独立董事欧阳文晋先生、独立董事臧传宝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参与本次会议。公司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及终止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鉴于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营销中心建设项目”已建设完毕并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拟对其予以结项;“一次性使用合金涂层抗感染导尿管生产建设项目”目前完成建设的产能已经能够满足新产品推广阶段的产能需求,拟终止该项目。为了更好地发挥募集资金的效能,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结合公司自身发展规划及业务实际经营的需要,公司拟将上述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维力医疗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及终止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5))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保荐机构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拟定于2024年12月27日下午14:00在公司一号楼二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维力医疗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66))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广州维力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