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力医疗: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广州维力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2025年5月15日
目录
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二、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 5
三、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议案一、《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议案二、《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议案三、《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议案四、《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和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议案五、《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议案六、《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议案七、《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议案八、《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议案九、《关于公司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议案十、《关于2025年度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议案十一、《关于增加经营地址暨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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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会议时间:2025年5月15日(星期四)下午14点00分会议地点:广州市番禺区化龙镇国贸大道南47号公司一号楼二楼会议室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向彬先生大会议程:
一、签到、宣布会议开始
1、与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资料;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同时提交身份证明材料(营业执照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等)并领取《表决票》;
2、董事长宣布会议开始并介绍会议出席情况;
3、推选现场会议的计票人、监票人;
4、董事会秘书宣读大会会议须知。
二、宣读会议议案议案一、《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议案二、《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议案三、《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议案四、《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和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议案五、《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议案六、《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议案七、《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议案八、《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议案九、《关于公司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议案十、《关于2025年度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议案十一、《关于增加经营地址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三、股东现场表决
1、针对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对股东代表的提问进行回答;
2、大会对上述议案进行审议并投票表决;
3、计票、监票。
四、宣布现场会议结果
1、董事长宣读现场会议结果。
五、等待网络投票结果
1、董事长宣布现场会议休会;
2、汇总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情况。
六、宣布决议和法律意见
1、董事长宣读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2、律师发表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3、签署会议决议和会议记录;
4、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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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2025年5月15日
广州维力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为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会议正常进行,提高会议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须知:
1、公司股东或股东代表参加会议,依法享有发言权、咨询权、表决权等各项权利。
2、要求在会议发言的股东或股东代表,应当为在大会会务组登记的合法股东或股东代表。
3、会议进行中要求发言的股东或股东代表,应当先向会议主持人提出申请,并经主持人同意后方可发言。
4、建议股东或股东代表发言前认真做好准备,每一股东或股东代表发言一般不超过3分钟,发言时应先报所持股份数额和姓名。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等回答股东问题,与本次股东大会议题无关或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或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质询,大会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议案表决开始后,大会将不再安排股东发言。
5、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逐项进行表决。现场股东以其持有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股东在投票表决时,应在表决票中每项议案项下的“同意”、“反对”、“弃权”三项中任选一项,并以打“√”表示,多选或不选均视为无效票,做弃权处理。
6、本次股东大会共11个议案。
7、谢绝到会股东或股东代表个人录音、录像、拍照,对扰乱会议的正常秩序和会议议程、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或股东代表的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及时报有关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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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2025年5月15日
议案一:
广州维力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各位股东: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章制度,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要求,公司编制了《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25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广州维力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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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2025年5月15日
议案二:
广州维力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
现在我代表公司董事会向各位做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一、2024年回顾2024年,国际政治经济形势纷繁复杂,国内医疗行业面临多项变革,公司经营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公司全体员工在董事会的领导下,坚持以公司战略目标为导向,以产研互动为源动力,加大新产品开发,积极开拓市场,实现了公司业绩的稳健增长。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50,933.53万元,同比增长8.76%,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1,939.30万元,同比增长13.98%。
二、董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2024年,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积极参与公司各项重大事项的决策,认真执行股东大会决议,切实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积极构建投资者关系平台,深入推进内控体系建设,有效维护了公司在资本市场上合规、诚信、透明的良好形象。
1、进一步发挥董事会在公司治理中的核心作用。
公司董事会持续加强自身建设,按照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层相互支持的治理架构,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2024年共召开董事会9次,全体董事在会议前认真审阅会议议案,深入了解议案的相关背景情况,在会议上对各项议题充分发表意见,为董事会科学决策发挥了积极的作用。董事会下设的战略、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等专业委员会各司其职,通过日常工作和各专业委员会会议,发挥在各自专业领域的重要作用。
2、进一步推进公司治理体系建设。
2024年,董事会继续把完善公司治理和加强自身建设作为增强核心竞争力的基础,积极探索构建规范健全、高效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最新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时修订公司内控制度16部,新制定内控制度2部,构建更加完善的公司治理制度体系;二是加强学习,多次组织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参加监管部门组织的培训,系统了解证券法律法规内容,熟悉证券市场知识,强化规范运作意识;三是切实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忠实履行职责,对公司重大经营决策严格审核,积极关注公司经营管理和内部治理,提出了许多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3、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诚信对待所有投资者。
公司始终坚持以“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为原则,诚实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断提升信息披露质量,增强公司透明度。报告期内,公司共披露75份公告,其中临时公告71份,定期报告4份;采取切实措施加强内幕信息和知情人管理,做好日常经营管理过程中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备案工作;重视投资者管理工作,通过业绩说明会、现场调研、电话会、网络互动平台交流、投资者专线电话、专属邮箱等多种形式,做好股东及投资者交流和沟通工作,努力维护和提升公司的市场形象。
4、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
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决定对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76名激励对象持有的77.28万股限制性股票办理解除限售相关事宜。上述限制性股票已于2024年4月26日上市流通;公司于2024年11月25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决定对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2名激励对象持有的2.64万股限制性股票办理解除限售相关事宜。上述限制性股票已于2024年12月3日上市流通。
5、回购注销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
公司于2024年7月25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暨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鉴于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中有5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有75名激励对象因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考核指标未达成100%解锁条件,仅解锁80%,剩余20%由公司回购注销,公司决定对上述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合计292,200股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上述股份已于2024年10月21日完成回购注销。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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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2025年5月15日
议案三:
广州维力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
我代表公司监事会,向股东大会做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请予以审议。2024年度,广州维力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对公司相关情况进行了监督。现就2024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2024年度,监事会共召开7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 | 召开时间 | 审议事项 |
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 | 2024/1/12 | 1、《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2、《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3、《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4、《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议案》 |
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 | 2024/4/18 | 1、《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2、《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3、《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4、《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5、《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6、《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和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7、《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23年度)》8、《关于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
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 | 2024/5/22 | 1、《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并对外投资设立境外孙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 | 2024/7/25 | 1、《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2、《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24年半年度)》;3、《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暨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 |
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 | 2024/10/18 | 1、《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2、《关于公司投资的并购投资基金延期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 | 2024/11/25 | 1、《关于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 | 2024/12/9 | 1、《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及终止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
二、监事会对公司报告期内有关事项的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要求规范运作并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运作规范,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决议等程序合法有效。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忠于职守、勤勉尽责,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认真审议了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定期报告,对2024年度公司的财务工作情况进行了检查,强化了对公司财务状况和财务成果的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核算体系健全,制度完善,财务运作规范;财务报告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当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公司关联交易情况监事会经审查认为,公司与关联企业发生的关联交易属于公平、合理、合法的经营活动,没有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无内幕交易行为。公司董事会在做出关联交易决议的过程中,履行了诚实守信、勤勉尽责的义务,没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行为。
(四)内部控制执行及审计情况监事会认为,公司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内容和形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真实、准确地反映了目前公司内部控制的现状,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涵盖了公司经营各环节,较好的防范和控制了内外部风险,保护了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审计机构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认为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
告内部控制,经审核监事会同意该审计报告。
(五)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情况报告期内,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和预留授予部分的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均已成就,公司对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78名激励对象持有的79.92万股限制性股票办理了解除限售相关事宜。监事会认为,上述可解除限售的78名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符合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解除限售条件,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六)股票回购注销情况报告期内,因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有5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有75名激励对象因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考核指标未达成100%解锁条件,仅解锁80%,剩余20%由公司回购注销,公司决定对上述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合计292,200股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监事会认为,公司对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的部分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进行了有效的监督,认为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用途的情况,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
(八)募投项目实施进展报告期内,公司对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血液净化体外循环管路生产扩建项目”予以结项,并将前述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用于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对“营销中心建设项目”予以结项,终止“一次性使用合金涂层抗感染导尿管生产建设项目”,并将上述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监事会认为,公司对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及终止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永
久补充流动资金是根据募投项目实际情况作出的决策,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和全体股东利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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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事会2025年5月15日
议案四:
广州维力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和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各位股东:
现在我向股东大会作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和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一、2024年财务决算报告
2024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50,933.53万元,同比增长8.76%,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1,939.30万元,同比增长13.98%。
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业经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1、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单位:万元
主要会计数据 | 2024年 | 2023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收入 | 150,933.53 | 138,773.54 | 8.7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21,939.30 | 19,248.51 | 13.9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21,002.47 | 17,959.39 | 16.94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0,625.92 | 22,250.93 | 37.6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188,497.57 | 181,709.51 | 3.74 |
总资产 | 284,068.25 | 260,528.14 | 9.04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75 | 0.66 | 13.64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75 | 0.66 | 13.64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72 | 0.61 | 18.03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1.84 | 10.87 | 增加0.97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1.33 | 10.15 | 增加1.18个百分点 |
2、资产结构及变动原因
单位:万元
科目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变动比例(%) | 说明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19,261.91 | 14,407.62 | 33.69 | 主要系期末未到期的理财增加所致 |
预付款项 | 686.54 | 1,220.96 | -43.77 | 主要系预付货款减少所致 |
投资性房地产 | 61,257.29 | 15,874.43 | 285.89 | 主要系本期子公司苏州维力投建的科创园二期转固增加所致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6,484.94 | 16,182.21 | -59.93 | 主要系计入本科目的定期存款及利息期末余额减少所致 |
在建工程 | 12,861.68 | 32,674.77 | -60.64 | 主要系本期子公司在建工程转固所致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746.76 | 1,348.91 | -44.64 | 主要是本期处置对CB公司的投资,减少对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所致 |
3、负债结构及变动原因
单位:万元
科目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变动比例(%) | 说明 |
应付票据 | 3.00 | 156.71 | -98.09 | 主要系本期支付已到期信用证所致 |
应付账款 | 21,879.50 | 15,713.45 | 39.24 | 主要是公司期末未付的苏州维力医疗科创园二期工程结算款增加所致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967.43 | 1,016.71 | 93.51 | 主要系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增加所致 |
长期应付款 | 2,126.67 | 1,000.00 | 112.67 | 主要系根据投资协议,狼和医疗收购奥丰医疗确认回购义务本金增加所致 |
其他综合收益 | -646.84 | -2,342.53 | -72.39 | 主要系本期处置对CB公司的投资,原计入本科目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转入留存收益所致 |
预收款项 | 30.39 | 124.06 | -75.51 | 主要系本期预收的租金减少所致 |
二、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2025年主要经营指标:力争实现营业收入同比增长20%以上,力争实现归属于母
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同比增长20%以上。特别提示:本预算为2025年度经营计划的内部管理控制指标,能否实现取决于宏观经济环境、国家政策调整、市场需求状况、经营团队的努力程度等多种因素,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不代表公司对2025年度的盈利预测。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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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2025年5月15日
议案五:
广州维力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各位股东:
经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确认,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19,393,029.14元,2024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229,701,580.60元,其他综合收益转入未分配利润-17,854,512.41元,加上2024年初未分配利润635,861,368.40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22,970,158.06元,扣减2024年分配2023年度股利146,295,214.00元,2024年末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678,443,064.53元。
公司2024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综合考虑公司正常经营、长远发展、资金需求和股东利益,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元(含税)。截至2025年4月24日,公司总股本292,868,018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46,434,009元(含税)。本年度公司拟进行现金分红金额占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比例为66.75%。公司2024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如在本分配预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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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2025年5月15日
议案六:
广州维力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各位股东:
2024年度,董事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职工福利费和各项保险费、公积金、年金以及以其他形式从公司获得的报酬等)情况如下: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2024年度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万元) |
6.01 | 向彬 | 董事长 | 125.73 |
6.02 | 韩广源 | 副董事长、总经理 | 140.20 |
6.03 | 段嵩枫 | 董事、副总经理 | 158.33 |
6.04 | 陈云桂 | 董事、副总经理 | 178.17 |
6.05 | 芦春斌 | 独立董事 | 10.00 |
6.06 | 欧阳文晋 | 独立董事 | 10.00 |
6.07 | 臧传宝 | 独立董事 | 10.00 |
合计 | 652.43 |
现提请公司股东大会逐项审议,议案6.01需关联股东高博投资(香港)有限公司回避表决,议案6.02需关联股东广州松维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议案
6.03需关联股东广州纬岳贸易咨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全体董事对自身薪酬事项进行了回避表决,现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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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2025年5月15日
议案七:
广州维力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各位股东:
2024年度,公司监事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职工福利费和各项保险费、公积金、年金以及以其他形式从公司获得的报酬等)情况如下: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2024年度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万元) |
7.01 | 赵彤威 | 监事会主席 | 27.01 |
7.02 | 舒杰 | 监事 | 53.64 |
7.03 | 蔡国柱 | 监事 | 103.42 |
合计 | 184.07 |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各监事对自身的薪酬事项已回避表决。现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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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事会2025年5月15日
议案八:
广州维力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各位股东:
为满足公司的经营和发展需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以信用、资产抵押、质押、公司间担保等方式向银行申请不超过18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业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贸易融资、项目贷款等。银行的授信额度和具体协议内容仍在商谈中,与各银行的最终授信额度以相关银行最终的审批为准。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对外签署授信相关合同。决议有效期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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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2025年5月15日
议案九:
广州维力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一、担保情况概述为满足全资子公司的经营和发展需要,本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维力医疗科技发展(苏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维力”)、WELLLEADGLOBALLIMITED(維力環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維力環球”)和广东杰尚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杰尚医疗”)提供合计不超过8.5亿元人民币的对外担保额度,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等,不涉及反担保。担保额度的有效期为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担保预计基本情况如下:
担保方 | 被担保方 | 担保方持股比例 | 被担保方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 | 截至目前担保余额(万元) | 本次新增担保额度(万元) | 担保额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净资产比例 | 担保预计有效期 | 是否关联担保 | 是否有反担保 |
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预计 | |||||||||
1、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下的控股子公司 | |||||||||
广州维力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 杰尚医疗 | 100% | 0.34% | 0 | 25,000 | 13.26% | 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 | 否 | 否 |
維力環球 | 100% | 50.77% | 0 | 10,000 | 5.31% |
2、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控股子公司 | |||||||||
广州维力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 苏州维力 | 100% | 78.27% | 43,900 | 6,100 | 26.53% | 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 | 否 | 否 |
在担保实际发生额不超过上述担保总额的情况下,2家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全资子公司杰尚医疗与維力環球之间的担保额度可以调剂使用。
二、被担保子公司基本情况
(一)名称:维力医疗科技发展(苏州)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94768276821M
成立时间:2004年12月13日
注册地点:苏州工业园区界浦路69号
法定代表人:韩广源
注册资本:15,000万元整
经营范围:医疗器械研发、生产、销售(按许可证所列范围经营),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医疗设备和自有房屋的租赁,医疗设备的维修,医疗器械、设备技术的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物业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与本公司关系:苏州维力为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
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
单位:元
项目 | 2024年12月31日 | 2025年3月31日 |
资产总额 | 647,265,318.93 | 646,344,810.41 |
负债总额 | 506,626,189.89 | 509,625,545.41 |
净资产 | 140,639,129.04 | 136,719,265.00 |
2024年度 | 2025年1-3月 | |
营业收入 | 22,617,371.80 | 4,769,854.58 |
净利润 | -2,098,723.66 | -3,919,864.04 |
(二)名称:WELLLEADGLOBALLIMITED(維力環球有限公司)公司编号:76253782成立时间:2024年2月29日公司董事:向彬注册资本:10,000港币注册地点:RMB323,3/FOXFORDFACTORYBUILDING42WANGLUNGSTREETTSUENWAN,NEWTERRITORIESHONGKONG
经营范围:医疗及相关产品的贸易和投资与本公司关系:維力環球于2024年2月设立,为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
单位:元
项目 | 2024年12月31日 | 2025年3月31日 |
资产总额 | 81,454,179.58 | 71,993,066.19 |
负债总额 | 41,352,906.08 | 30,627,856.61 |
净资产 | 40,101,273.50 | 41,365,209.58 |
2024年度 | 2025年1-3月 | |
营业收入 | 4,050,516.34 | 4,219,606.34 |
净利润 | -1,515,524.50 | 760,748.08 |
(三)名称:广东杰尚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284MADPJU9F97
成立时间:2024年6月24日注册地点:四会市大沙镇新圩广海东路景怡楼二楼第92卡法定代表人:韩广源注册资本:5,000万元整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医护人员防护用品生产(I类医疗器械);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生产;劳动保护用品生产;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兽医专用器械销售;医护人员防护用品零售;医护人员防护用品批发;医用口罩零售;医用口里批发;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医用口罩生产;医疗器械互联网信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与本公司关系:杰尚医疗为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
单位:元
项目 | 2024年12月31日 | 2025年3月31日 |
资产总额 | 26,438,637.69 | 28,251,610.62 |
负债总额 | 90,693.68 | 555.46 |
净资产 | 26,347,944.01 | 28,251,055.16 |
2024年度 | 2025年1-3月 | |
营业收入 | 0.00 | 0.00 |
净利润 | -152,055.99 | -96,888.85 |
上述三家被担保子公司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内容
本公司对3家全资子公司的上述担保尚需相关银行及其机构审核同意后方可执行。实际担保金额将以实际签署并发生的担保合同为准,担保金额及担保期间由具体合同另行约定。
授权公司总经理在担保额度范围内审批及签署对3家全资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文件,每笔担保不需要再单独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是基于各子公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确保其业务的顺利开展,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发展,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本次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充分的控制力,能对其经营进行有效监督与管理,担保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之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已经批准的对外担保额度总额为不超过8.5亿元人民币(全部为公司对下属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45.09%;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实际提供的担保总额为4.39亿元人民币(全部为公司对全资子公司苏州维力提供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23.29%;公司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的担保总额为0。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逾期情况。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广州维力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5月15日
议案十:
广州维力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各位股东:
鉴于华兴会计师事务(特殊普通合伙)所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按时完成了公司2024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公司拟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基本情况如下: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前身系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创立于1981年,隶属福建省财政厅。1998年12月,与原主管单位福建省财政厅脱钩,改制为福建华兴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2009年1月,更名为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3年12月,转制为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9年7月,更名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注册地址为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B座7-9楼。
2、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童益恭先生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拥有合伙人71名、注册会计师346名,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182人。
3、业务规模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4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37,037.29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5,599.98万元,证券业务收入19,714.90万元。2024年度为91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上市公司主要行业为制造业(包括计算机、
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医药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等)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农、林、牧、渔业等,审计收费总额(含税)为11,906.08万元,其中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71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截至2024年12月31日,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购买累计赔偿限额为8,000万元的职业保险,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未发生因执业行为导致的民事诉讼。
5、诚信记录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4次,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的情况。1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3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自律惩戒2次,无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及纪律处分。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宁宇妮,注册会计师,2006年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2003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0年开始在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服务,至今为多家公司提供过IPO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等证券服务,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2)签字注册会计师:刘广海,注册会计师,2025年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2019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0年开始在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服务,至今为多家公司提供过IPO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等证券服务,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3)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黄智妍,注册会计师,2006年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2011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2年开始在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了多家上市公司或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宁宇妮、签字注册会计师刘广海及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黄智妍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项目合伙人宁宇妮、签字注册会计师刘广海及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黄智妍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人员的经验、级别对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公司2024年报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1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30万元。
2025年度审计收费定价将依据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因素,结合公司年报相关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和投入的工作量确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不超过20%的浮动范围内与华兴事务所协商确定审计报酬事项。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广州维力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5月15日
议案十一:
广州维力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经营地址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公司经营管理及实际发展需要,公司拟增加一处经营地址,具体地址为:
广州市番禺区化龙镇国贸大道南47号。同时,拟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条款如下:
原条款 | 修订后条款 |
第五条公司住所:广州市番禺区化龙镇金湖工业城C区4号;邮编:511434。 | 第五条公司住所:广州市番禺区化龙镇金湖工业城C区4号。经营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化龙镇国贸大道南47号。邮政编码:511434 |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的其他内容不变。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办理本次《公司章程》修订的登记备案工作。
广州维力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