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海高科: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金海高科股份有限公司现场检查报告

http://ddx.gubit.cn  2023-08-30  金海高科(603311)公司公告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金海高科股份有限公司现场检查报告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作为浙江金海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海高科”或“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保荐办法》”)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以下简称“《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相关法规规定,担任金海高科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于2023年8月21日、8月23日对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本次现场检查对应的持续督导期间为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至本次现场检查之日,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次现场检查的基本情况

保荐机构对金海高科进行了现场检查,参加人员为周洋、颜宇程。在现场检查过程中,保荐机构结合金海高科的实际情况,查阅、收集了金海高科有关文件、资料,实地检查了募投项目投入所对应的主要固定资产存放和使用情况,与公司管理人员进行了访谈,实施了包括审核、查证、询问等必要程序,检查了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信息披露、公司的独立性以及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以及经营状况等情况,并在前述工作的基础上完成了本次现场检查报告。

二、对现场检查事项逐项发表的意见

(一)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情况

核查情况:

项目组查阅了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至本次现场检查之日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及专门委员会的会议文件,获取了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和监事会议事规则、信息披露制度、内部机构设置、内部审计制度等文件,对三会运作情况进行了核查,并对相关人员进行了访

谈。核查意见:

金海高科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能够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的要求履行职责,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和监事会议事规则能够被有效执行,公司内幕知情人管理制度已经建立并有效执行,公司治理机制能够有效发挥作用;公司内部机构设置和权责分配科学合理,对部门或岗位业务的权限范围、审批程序和相应责任等规定明确合规。

(二)信息披露情况

核查情况:

项目组查阅了公司信息披露管理相关规定、对外公开披露的文件、投资者调研纪录,并对公告文件内容及对应支持性文件等资料等进行了核查,重点对其中涉及到三会文件、支持性文件等情况进行了查询和了解,并对相关人员进行访谈。

核查意见:

公司已按照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进行信息披露活动,依法公开对外发布各类定期报告及临时报告,确保各项重大信息的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公司的独立性以及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

核查情况:

项目组查阅了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制度,现场查看了公司主要生产经营场所,查阅了2023年6月末其他应收款、其他应付款明细,对公司的关联方资金往来的凭证进行抽样核查,并对相关人员进行了访谈。

核查意见:

金海高科资产完整,人员、财务、机构和业务独立,不存在公司依赖控股股东或非经营性资金被关联方占用的情况。

(四)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核查情况:

项目组查阅了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相关规定,查阅了募集资金专户开户资料及募资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账户银行对账单、银行回单等,对募集资金大额使用情况进行抽凭,查阅并比对了公司有关募集资金的对外披露文件,并对相关人员进行了访谈。

核查意见:

金海高科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五)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情况

核查情况:

项目组查阅了公司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关于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的审议和决策文件,相关事项对外披露文件,对公司相关人员进行访谈,了解公司的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等情况。

核查意见:

持续督导期间公司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和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方面不存在违法违规和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经营情况

核查情况:

项目组向金海高科相关人员了解了 2022 年及2023年1-6月的经营情况,比较了公司定期报告有关经营情况的披露内容,并从公开信息查阅了同行业上市公司的相关经营情况,基于行业公开材料分析了公司所在行业发展情况,并对相

关人员进行了访谈。

核查意见:

截至目前金海高科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重要经营场所正常运转;公司主营业务的市场前景、行业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本身经营情况良好,保持了较为稳定的盈利能力。

(七)保荐人认为应予现场检查的其他事项

无。

三、提请上市公司注意的事项及建议

公司主要从事高性能过滤材料(过滤效率≥99.97%)、功能性过滤材料、功能性过滤网及各类过滤器(病毒杀灭、强力脱臭、抗过敏、除甲醛等)、风扇的研发、生产、销售。公司产品广泛应用于家用/商用空调、空气净化机、厨房电器、清洁电器、汽车/航空空调过滤系统、新风系统等,公司经营业绩受上下游市场及宏观经济环境波动影响。保荐机构建议公司在日常经营中持续关注可能对公司业绩有较大影响的各类因素,积极制定应对措施,不断提升公司抗风险能力和持续盈利能力。

此外,现场检查人员提示公司继续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持续有效落实各项公司治理及内部控制制度;保持对募投项目的严格管理,持续、合理安排募集资金使用,有序推进募投项目的建设及实施。

四、是否存在《保荐办法》及交易所相关规则规定应向中国证监会和交易所报告的事项

本次现场检查未发现金海高科存在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应当向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事项。

五、上市公司及其他中介机构的配合情况

在现场检查过程中,公司能够及时向保荐机构提供本次现场检查所需文件、

材料及相关信息,积极配合保荐机构的现场检查,并为保荐机构的现场检查提供了必要的条件和便利。

六、本次现场检查的结论

通过现场检查,保荐机构认为:金海高科在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信息披露、公司的独立性以及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以及经营状况等方面不存在违反《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持续督导工作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等相关规范性文件的重大事项。(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金海高科股份有限公司现场检查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冯晓松 周 洋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