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海高科: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金海高科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金海高科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浙江金海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金海高科”)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金海高科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890号)核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5,883,907股,每股面值1.00元,发行价格为12.13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13,971,791.91元,减除发行费用人民币7,465,021.62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06,506,770.29元。
上述募集资金于2022年12月19日到位,已经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利安达验字【2022】第B2024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根据公司已披露的《浙江金海高科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31,397.18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将用于以下方向: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总投资额 | 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
1 | 诸暨年产555万件新能源汽车空气过滤器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 21,529.96 | 18,498.13 |
2 | 珠海年产150万件新能源汽车空气过滤器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 7,979.90 | 6,911.74 |
3 | 数字化管理平台建设项目 | 5,987.32 | 5,987.32 |
合计
合计 | 35,497.18 | 31,397.18 |
由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金额,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募投项目中实际投入募集资金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总投资额 | 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 调整后使用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
1 | 诸暨年产555万件新能源汽车空气过滤器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 21,529.96 | 18,498.13 | 17,751.62 |
2 | 珠海年产150万件新能源汽车空气过滤器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 7,979.90 | 6,911.74 | 6,911.74 |
3 | 数字化管理平台建设项目 | 5,987.32 | 5,987.32 | 5,987.32 |
合计
合计 | 35,497.18 | 31,397.18 | 30,650.68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投资总额 | 使用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 2023年度使用金额 | 累计使用金额 |
1 | 诸暨年产555万件新能源汽车空气过滤器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 21,529.96 | 17,751.62 | 215.62 | 784.81 |
2 | 珠海年产150万件新能源汽车空气过滤器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 7,979.90 | 6,911.74 | 125.54 | 665.00 |
3 | 数字化管理平台建设项目 | 5,987.32 | 5,987.32 | 115.29 | 252.16 |
合计 | 35,497.18 | 30,650.68 | 456.45 | 1,701.97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募集资金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目 | 金额 |
期初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 | 308,382,933.42 |
加:利息收入和理财收益扣除手续费净额 | 4,634,973.62 |
减:置换的律师费、会计师费、信息披露费用、证券登记费用及材料制作费用 | 1,804,644.26 |
减:置换2022年度自筹资金已预先投入金额 | 12,455,222.25 |
减:置换2023年度自筹资金已预先投入金额 | 25,770.00 |
减:募集资金使用 | 4,538,730.00 |
募集资金余额 | 294,193,540.53 |
其中:尚未到期的理财产品 | 100,000,000.00 |
存入募投项目相关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 | 3,775,500.00 |
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 | 190,418,040.53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与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有关规定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管理与监督等方面做出了明确的规定。自募集资金到位以来,公司严格按照该办法的有关规定存放、使用及管理募集资金。
公司2022年12月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时,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诸暨支行(账号:571900232010258)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诸暨支行(账号:80060122000177142、80060122000177295)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诸暨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诸暨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日常管理中严格按照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执行,协议签订以来的履行情况良好。
公司于2023年1月3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珠海金海环境技术有限公司增资6,911.74万元,用于实施“珠海年产150万件新能源汽车空气过滤器研发
及产业化项目”。公司于2023年2月,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诸暨支行账号为80060122000177142账户,将增资款6,911.74万元,汇入珠海金海环境技术有限公司的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诸暨支行账号为80060122000177295募集资金专户。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放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募集资金专户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元
银 行 名 称 | 银行帐号 | 账户用途 | 募集资金余额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诸暨支行 | 571900232010258 | 诸暨年产555万件新能源汽车空气过滤器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 129,138,344.15 |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诸暨支行 | 80060122000177295 | 珠海年产150万件新能源汽车空气过滤器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 32,835,495.83 |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诸暨支行 | 80060122000177142 | 数字化管理平台建设项目 | 28,444,200.55 |
合 计 | 190,418,040.53 |
注: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内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294,193,540.53元,其中190,418,040.53元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100,000,000.00元为公司购买的尚未到期的理财产品,3,775,500.00为存入募投项目相关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详见本报告附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3年1月31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共计人民币12,480,992.25元,该事项已经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于2023年1月31日出具了《浙江金海高科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利安达专字【2023】第2003号)。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3年1月31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募集资金使用和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公司拟对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27亿元的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该类资金可以单笔或分笔进行单次或累计滚动不超过一年期的现金管理,并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授权由董事长具体批准实施。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对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募集资金使用和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0亿元的非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公司保荐机构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尚有宁波银行“结构性存款”6,000.00万元、招商银行“结构性存款”4,000.00万元未到期。
(五)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非公开发行股票超募资金使用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结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非公开发行股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3年5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
第十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根据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并经过审慎的研究论证,公司同意将“珠海年产150万件新能源汽车空气过滤器研发及产业化项目”的建设完成期由2023年5月延期至2024年5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5月25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媒体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5)。
公司于2023年11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根据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并经过审慎的研究论证,公司同意将“数字化管理平台建设项目”的建设完成期由2023年11月延期至2024年11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1月25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媒体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3)。
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根据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并经过审慎的研究论证,公司同意将“诸暨年产555万件新能源汽车空气过滤器研发及产业化项目”的建设完成期拟由2024年5月延期至2025年5月、“珠海年产150万件新能源汽车空气过滤器研发及产业化项目”的建设完成期拟由2024年5月延期至2025年5月。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六、会计师对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结论性意见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金海高科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的《董事会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2号)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公告格式》(上证函〔2023〕949号)
等有关规定编制。
七、保荐机构主要核查工作
保荐代表人通过资料审阅、访谈沟通等多种方式,对金海高科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核查,主要核查方式包括查阅募集资金相关的银行对账单、财务凭证、公司公告及其他相关报告与文件,并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财务人员等有关人员进行了访谈。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金海高科2023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对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情形。公司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保荐机构对公司2023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无异议。
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3年度编制单位:浙江金海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30,650.68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456.45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701.97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 |||||||||||
承诺投资项目 | 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 |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3)=(2)-(1)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4)=(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诸暨年产555万件新能源汽车空气过滤器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 否 | 18,498.13 | 17,751.62 | 17,751.62 | 215.62 | 784.81 | -16,966.81 | 4.42 | 2025年5月 | 不适用 (注①) | 不适用 | 否 |
珠海年产150万件新能源汽车空气过滤器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 否 | 6,911.74 | 6,911.74 | 6,911.74 | 125.54 | 665.00 | -6,246.74 | 9.62 | 2025年5月 | 不适用 (注①) | 不适用 | 否 |
数字化管理平台建设项目 | 否 | 5,987.32 | 5,987.32 | 5,987.32 | 115.29 | 252.16 | -5,735.16 | 4.21 | 2024年11月 | 不适用 (注②) | 不适用 | 否 |
合计 | - | 31,397.19 | 30,650.68 | 30,650.68 | 456.45 | 1,701.97 | -28,948.71 | 5.55 |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 | 详见本报告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详见本报告三、(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无 | |||||||||||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 详见本报告三、(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 |||||||||||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 无 | |||||||||||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无 |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无 |
注1:“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注2:“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金海高科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 |||
冯晓松 | 周洋 |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