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典新能: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苏州西典新能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西典新能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4年2月26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2月20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郭亮先生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实缴出资及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实缴出资及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有利于促进公司业务发展,符合公司的长远规划和发展战略。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式、用途及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实缴出资及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7)。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监事会认为:本次置换方案及审议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募集资金的使用未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以本次募集资金置换公司预先投入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8)。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票据方式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票据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制定了相应的审批程序和操作流程,内容及程序合法合规,能够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违反相关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票据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票据方式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9)。
(四)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能够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开展和正常生产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因此,监事会同意上述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
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6)。
(五)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监事会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等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2023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审议续聘审计机构的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5)
三、备查文件
苏州西典新能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苏州西典新能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4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