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典新能: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苏州西典新能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西典新能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4年7月12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7月5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由董事长盛建华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5人,实到董事5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价值的认可,为维护公司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践行“提质增效重回报”,增强投资者信心,进一步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积极性,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等因素,依据相关规定,公司通过使用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取得的部分超募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回购股份的用途为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5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1,000万元(含)。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40元/股(含),该价格不高于本次董事会通过回购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具体回购价格由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回购实施期间,结合二级市场股票价格确定。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为保证本次回购股份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授权人士在本次回购公司股份过程中办理回购相关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2)。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苏州西典新能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