梦百合: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梦百合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梦百合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25日以邮件形式通知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会议于2023年4月28日在公司综合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其中公司董事朱长岭、许柏鸣、蔡在法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倪张根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34)。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梦百合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