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鞍股份:关于控股股东协议转让过户完成的公告
辽宁福鞍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协议转让过户完成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定责任。
辽宁福鞍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6 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福鞍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鞍控股”)的《过户登记确认书》,福鞍控股与姚晓勇先生协议转让本公司股份事宜已完成过户登记手续。
一、本次协议转让情况
2023 年11月 2日,姚晓勇先生与福鞍控股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姚晓勇先生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购买福鞍控股所持有的福鞍股份 18,000,00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5.62%)以及衍生的所有权益。具体详见《福鞍股份关于控股股东协议转让部分股份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81)。
二、本次股份协议转让完成后股份持有情况
1、2023 年 12 月 6 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出具《过户登记确认书》,福鞍控股与姚晓勇先生协议转让股份事项已完成
过户登记,过户日期为 2023 年 12 月 5 日。
2、本次权益变动前后,相关股东股份变化情况见下表:
股东 | 本次变动前持股情况 | 本次变动后持股情况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福鞍控股 | 106,302,820 | 33.18% | 88,302,820 | 27.56% |
中科实业 | 87,075,363 | 27.17% | 87,075,363 | 27.17% |
福鞍合计
福鞍合计 | 193,378,183 | 60.35% | 175,378,183 | 54.73% |
姚晓勇 | 0 | 0.00% | 18,000,000 | 5.62% |
注:公司于2023年12月5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了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登记工作,并于2023年12月6日收到其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限制性股票登记数量为1,340.00万股,变更后的公司总股本为320,426,264股,上表数据按照变更后的总股本数计算。
三、其他说明
1、本次协议转让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发生变化,实际控制人仍为吕世平先生,控股股东仍为福鞍控股,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影响。
2、本次协议转让福鞍控股与姚晓勇先生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约定之转让价格高于《股份转让协议》签署日(当日为非交易日的顺延至次一交易日)福鞍股份大宗交易价格范围的下限,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份协议转让业务办理指引》的相关要求。
3、本次协议转让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特此公告。
辽宁福鞍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 12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