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鞍股份: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查股网  2024-09-24  福鞍股份(603315)公司公告

辽宁福鞍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9月23日 14:00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公司四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94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146,565,983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45.7552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现场会议由董事长穆建华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会议的通知及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为参股子公司四川瑞鞍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146,245,68399.7814252,5000.172267,8000.0464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序号议案 名称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1《关于为参股子公司四川瑞鞍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519,40061.8554252,50030.070267,8008.0744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无。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辽宁青联律师事务所

律师:杨宵、刘宏雨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及会议召集人的主体资格、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规范性指引第1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辽宁福鞍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24日


附件:公告原文